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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500米暗渠接入城市管网

 “附近工厂主动缴纳了环境税款,污水也排放到管网里了。”近日,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淮河支流闫港及附近工厂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确认1500米排污暗渠可将污水引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使闫港告别露天排污的旧貌,成为东湖生态公园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闫港流经新蔡县东湖生态公园,横跨新蔡县5个乡镇,绵延数十公里,经洪河汇入淮河,系淮河流域重要支流。此前,闫港沿岸40余个村庄,居民生活污水均排入闫港,水体污染严重。为有效治理闫港排污问题,新蔡县检察院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向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收到检察建议后,新蔡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组建专门小组负责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到专项资金200余万元,采取埋设管网等方式,确保老城区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经过新蔡县检察院跟踪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持续改造,闫港河道终于焕发新颜。

  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新蔡县检察院深入走访调查,发现部分污水、废气、废渣排放企业可能存在漏缴环境保护税的情况。办案检察官经分析研判,认为相关企业长期以来对环境保护税政策了解较少,申报缴纳不积极,行政机关之间又缺乏信息交流、数据共享,导致部分环境保护税未能及时入库,造成国有财产流失。为此,新蔡县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调查,调取相关部门各类清单台账,收集固定少征、漏征环境保护税相关证据。

  随后,新蔡县检察院向税务部门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税务部门围绕检察建议内容立行立改、查漏补缺。在检察机关推动下,新蔡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住房建设等部门会签《新蔡县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工作机制》,强化数据共享,规范税收程序,确保国有资产“颗粒归仓”。(杨理想)

责任编辑: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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