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制度的创新,居然盘活了沉淀10年的17.5亿元闲置资金。市人力社保局创新治欠保支长效机制,推出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办法,既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又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对记者透露,去年,为适应“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市人力社保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明确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务、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领域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同时取消本市当前阶段工程建设领域需要缴纳的其它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各类保证金,并推出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办法。新政策出台后,承办工程的企业无需再缴纳大量现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而是改为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和信用情况签订担保协议,出具保函,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出具保函的银行先行代为垫付,再由银行追究企业的民事责任。
“这项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好处不止一点儿,既减轻了我们资金方面的负担,同时也给我们节省了很多时间。”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端阳对这项制度创新带来的好处深有体会。以前,公司需要按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每投标一个项目,就需要办理一次相关手续,资金投入总量大、回收周期长不说,办理手续的过程也很耗费精力,“办一次手续最快也得一个星期,像我们这样的企业,大大小小的工程项目不少,一年下来负担比较大。”用银行保函代替现金后,公司原来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陆续返还,新的银行保函是以公司的资质进行办理,一张保函可以适用公司承办的各项工程,不用再来回折腾,关键是也减轻了企业资金方面的负担。
新政策还设了奖惩条款。企业如果三年内无拖欠工资行为,还可以免办银行保函;而一旦发生拖欠工资行为,不但要重新办理保函,保函保证金的额度还要较之前翻倍,“这也加强了企业的监管自律。”刘端阳说。
除了可以通过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江苏、湖南、湖北、浙江等8地还在京建立了监管处,来自这些地区的建筑企业还可以通过监管处集中代办,经过考核审查,由当地在京设立的地方银行出具保函。针对外地进京的小型企业,在无法取得银行授信的前提下,如果以现金缴存的方式,也将原来的现金存缴期间的活期利率转化为三年定期利率,以存缴100万元现金为例,现在资金存缴三年的收益比原先增加了20多万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银行保函代替现金缴纳的这一创新举措已盘活了2008年以来本市施工企业缴存的17.5亿元的沉淀资金;另外已有52家市内企业、1414家外地企业获得了免办银行保函的资质。这一创新举措,既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又减轻了企业负担,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记者 王天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