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7日电 (记者姜洁)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国文丧失对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失责弃守、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形象,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
姜国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姜国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