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新闻>政务> 正文

全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求,“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如何认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决定》明确要求的“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等在贯彻落实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退役军人工作下一步怎么开展?记者采访了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书记、部长孙绍骋。

记者:如何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如何理解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

孙绍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退役军人工作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军队建设,保障对象多、关联军地部门多,涉及党建、思想政治、干部人事、教育、就业、住房、医疗、保险等多个业务领域。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切实利益,有利于服务军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记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基本思路是什么?贯彻落实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孙绍骋: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基本思路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全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首要任务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领导能力。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保持退役军人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党组织工作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履行职责全过程,努力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服务退役军人、推进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系统党员干部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退役军人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他们听党话、跟党走,带头参与经济建设、带头维护社会稳定,使其成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依靠力量。

记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作为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如何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孙绍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的关键是,尽快打造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力量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加强行政机构自身建设,进一步科学设置内部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转机制,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发挥好决策参谋、政策执行、部门联络等功能。强化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加快涉退役军人工作事业单位转隶步伐,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行动,推进优抚医院、光荣院等事业单位改革,探索集团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设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推动退役军人工作。

记者:如何落实《决定》精神,抓好各项机制、制度建设,促进退役军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孙绍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发挥作用、就业安置、优待褒扬、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抓好各项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体系,提高管理保障能力。

建立发挥作用激励机制,建立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系统解决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牢牢把握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激励退役军人发挥作用的主动权;建立荣誉激励制度,常态化做好模范退役军人表彰宣传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建立退役军人特长发挥机制,引导他们在巩固基层政权、戍边稳边兴边、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

健全就业安置机制,完善退役安置制度,改进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办法,完善“直通车”式安置办法,提高安置质量、促进人岗相适;建立就业保障和创业扶持机制,探索设立国家级退役军人实训基地,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职业培训和终身职业教育,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改进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移交安置办法,加快移交安置步伐,服务部队聚焦强军、专谋打赢。

健全优待褒扬机制,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健全待遇保障制度,推动建立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完善保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加大社会优待力度;健全烈士祭扫制度,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完善弘扬英烈精神红色教育基地体系,大力弘扬英烈精神,依法保护英烈荣誉。

健全权益维护机制,学习运用“枫桥经验”,建立退役军人矛盾及时化解机制;研究启动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动态掌握退役军人生产生活情况;畅通和规范服务对象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坚持高标准办理信访事项,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核查督办机制,切实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完善走访慰问常态化机制,加大沟通联系、心理疏导、关心关爱等工作力度;落实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流程;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借助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提供便捷、精准服务,以信息化建设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现代化。

记者:在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政策保障方面有何考虑?

孙绍骋: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紧跟军地改革步伐,积极稳妥推进政策制度体系重塑,严格规范执行制度,切实提高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科学立法,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逐步搭建以《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干、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规为支撑、以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决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安置退役军人,规范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建立冒领待遇追偿追责机制,杜绝办理假证、乱发补助;建立健全工作指导、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政策精准实施、落实到位。

促进尊法守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退役军人待遇保障与现实表现挂钩的诚信机制,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增强法治观念,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责任编辑: 修己
相关阅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