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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立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本报南昌12月4日电  (记者朱磊、戴林峰)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江西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截至今年11月,共计79个县(市、区)之间正式签订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全省长江流域相关市(县)70%以上建立起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据介绍,江西省对正式签订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上游主体,每年奖补400万元—600万元。2018年底,安排省级奖补资金3.25亿元,对52个县(市、区)实施了奖补。目前,已获得奖补资金的县(市、区)全部完成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资金激励成效显著。

除省级奖补资金外,江西省各县(市、区)协议期内,每年投入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超过3亿元,有效促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今年1—9月,鄱阳湖区的总磷浓度均值为0.065毫克/升,与2018年同期的0.084毫克/升相比,出现大幅下降,下降比例为23%。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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