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10月15日电 (记者张志锋)日前,河北省首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中,节约司法资源。
近年来,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旧城改造、工伤保险等纠纷不断增加,进入诉讼的行政案件逐年递增。2018年共有1060件,较上年增长24.7%,今年1至7月份达到770件,如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成为行政审判亟须解决的难题。
为此,沧州市组建了由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市属行政机关,以及各县、市、区政府组成的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旨在把行政争议化解于萌芽状态。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负责化解的行政争议主要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涉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纠纷等。对这些行政争议案,在征询各方同意的基础上,由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主持开展化解。经化解达成化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对适用调解的案件,根据化解协议制作行政调解书;对化解期限内不能达成化解协议的,终止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