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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每年推出一两项重大改革新举措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政法机构领域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不确定性更加凸显,政法机关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人民群众不仅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需要更加迫切,而且参与监督政法工作的意愿越来越强,对政法工作质效和公信力期待越来越高,这些都对新时代政法领域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一年来,全国政法机关锐意改革创新,继续打硬仗、啃硬骨头。7月19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成都举行,总结一年来的成效、经验,对下一步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

政法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司法权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法官检察官办案自主权增大,建立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成为改革落地见效的关键。

2018年以来,政法机构职能体系不断优化,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加快落实,新型办案机制不断健全,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签署的裁判文书达98%以上,入额办案、办案担责、有责追究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正在形成。

而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着力破解权责平衡难题是题中应有之义。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尊重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细化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工作相统一;推动领导干部主要办理疑难复杂、影响重大、新类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示范引领作用……会议给出了一连串具体的改革措施。

破解案多人少难题,除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推进互联网法院和移动微法院试点工作,探索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在线诉讼规则,推动诉讼理念重塑、模式重构和流程再造等措施外,会议提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强调要规范简易程序、普通程序适用,完善程序转换机制。坚持公正和效率相统一,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认罪认罚案件,要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要严格把握、慎重适用。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机制,建立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机制,在全程提速的同时防止“幕后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

在政法干警分类管理、选拔培养方面,将健全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在省级层面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政法专项编制和员额比例。深化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出台加强和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探索完善层级化管理、从优秀辅警中招警等政策。健全常态化员额遴选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域遴选机制、员额递补机制,定制员额退出指导意见,实现员额有进有出。

政法公共服务体系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跨越

政法公共服务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快推动政法公共服务从有到优、从优到精,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政法公共产品。

一年来,政法公共服务改革持续深化,公安机关在移民和出入境服务管理、户籍制度、交通管理等方面推出50多项便民利民新举措,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不断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速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全国55%以上的法院实现网上直接立案,51%以上的法院实现电子送达。“雪亮工程”全面推进,45个示范城市(区)重点公共区域视频覆盖率达到96%。

进一步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同样离不开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深化诉讼服务改革,将着力推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跨域立案改革,全面推行网上立案,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会议指出,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完善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制度,探索更加开放、有序可控的外籍人员来华留学、工作居留管理政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确保到2020年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的目标如期完成。

尽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方向发展。创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制,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资源。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

日常生活中,优质的政法公共产品能否到达百姓,与基层政法力量、工作机制休戚相关。党委政法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激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配齐配强政法委员,统筹推进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站、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建设,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基层政法工作新机制。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政法领域改革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改革由点向面拓展,由易向难挺进,由分向合转变。

会议强调,坚持阶段性与长远性相统一,提出力争每年都推出一两项重大改革新举措,并具体指出,2019年完成深化党委政法委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等42项任务;2020年完成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等49项任务;2023年前完成建立刑事侦查责任制、推进社区矫正制度改革、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等9项任务。(记者 陈慧娟)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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