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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三重点”推进防范非法集资

从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近二个月来,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市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部署,结合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工作,聚焦重点内容、走进重点区域、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风险防范能力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

泉州通过在全市1315辆公交车载电视播放公益宣传视频、在《泉州晚报》等报刊发布风险提示、举办集中宣读活动等多种形式,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法风险自担”,消除群众误解;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普及金融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加强风险提示,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借“私募基金”“养老扶贫”“军民融合”“影视文化”等当下经济热点进行集资的行为予以风险提示。

据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该局联合多部门结合“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利用各类中心广场、活动中心等人群聚焦区域举办25场大型集中宣讲活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以及打击套路贷等扫黑除恶斗争的集中宣传活动。发挥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扶贫干部、网格员作用,培训社团和老人志愿者,通过以“以点带面”形式,针对商务写字楼、工厂集中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深入街头、小区、村屯组织开展2970次“六进”宣讲教育活动,参与群众近40万人次。

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抗风险能力弱的群体,采取培训志愿者、集中宣讲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大学生群体,举办5场集中宣讲活动,引导大学生群体树立正确消费理财观;对村镇、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人群,结合“夜访夜谈”“综治入户”等活动,提高宣传频率、扩大宣传范围,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宣传月期间泉州全市共发传单、手册等宣传材料31.57万份,海报、展板、横幅7244(张、个),购物袋等其他各类宣传品3万余份,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32万余次,发送提醒短信近40万条。(李峰)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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