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周治平、王洪芝、王志清共同贪污案在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处周治平有期徒刑3年6个月、王洪芝有期徒刑2年6个月、王志清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出村干部打着“群众的名义”中饱私囊的丑剧终于落幕。
时针拨回2013年10月,溧阳市上阁楼村村民王志清得知消息:为修建梅园变电站,供电公司需征用上阁楼村北面土地。于是王志清找到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的亲戚王洪芝,欲与之合伙租用村北面土地,出资突击种树,待土地征用之时,可以捞上一笔附着物补偿款。
王洪芝虽然心动,但他觉得光凭自己的职权还远远不够,于是又以“三人平分利益”拉拢村党支部书记周治平入股。周治平见有利可图,很快就与二人勾搭在一起。
此后,在周治平、王洪芝的助力下,王志清顺利租用了上阁楼村北面30多亩土地。随后三人共同出资购买树苗,短短数月,在该地块突击种下了13855棵树苗,同时王志清还注册成立了一家苗木公司掩人耳目。
一年后,梅园变电站征地项目启动。眼看着密密麻麻的小树苗将要变成一棵棵“摇钱树”,三人无不暗自窃喜。然而,让他们始料不及的是,变电站的确是要建在村北面土地上,但项目规划范围却只有18亩地的面积,而他们三人却租用了30多亩土地种树。这样一来,就有大量树苗将不会被征用。
如此大的“损失”显然是周治平三人所不能接受的,可规划范围已定,“煮熟的鸭子”眼看就要飞走,三人竟然想到拿老百姓来“要挟”征用方。
周治平在与当地政府、供电公司谈判时,冠冕堂皇地提出:“上阁楼村北面30多亩土地涉及村民众多,现在只征用18亩,村民意见很大,都强烈要求将30多亩全部征用。村民们还说,要是规划外的土地不征用,决不允许变电站施工。”
为达到自己不法利益的最大化,周治平以“群众的名义”“绑架”政府。最终,当地政府和供电公司考虑到“群众”的心声,无奈之下只能将30多亩土地全部征用。
至此,周治平、王洪芝和王志清的所有树苗都被纳入了征用范围。紧接着,就是树木的评估补偿环节。按照正常情况,树木补偿价格应该按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支付,但是尝到“甜头”的周治平等人,却又故伎重施,再次举起了“群众的名义”的旗号。
经评估,三人的13855棵树苗评估价为168万余元。其实三人心里很清楚,这个价格已经比当初投资种植树苗的成本价高出一倍有余。然而,欲壑难填的周治平、王洪芝抛开评估价,在与当地政府和供电公司商谈补偿价格时“义愤填膺”地说:“这些树苗都是村民的心血,村民们表示,没有500万元,休想把树苗移走。”
树苗一天不移走,施工就一天跟不上。谈判几个回合之后,树苗的补偿款最终定在304万余元。三人扣除成本均分,每人“净赚”76万余元。
2017年3月,溧阳市纪委接到举报后,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组来到上阁楼村北面地块现场,此时变电站已经基本建成,树苗等地面附着物早已不见踪影。为查明真相,调查组赶往市国土资源局调取了2013年以来该地块每季度的卫星地图。通过比对发现,自2014年春季开始,该地块上的树苗突然增多,到了下一季度,即便天气炎热错过了最佳植树时节,但该地块新增树苗的数量也是肉眼可见。夏季也在疯狂种树,其目的可见一斑。
与此同时,调查组调取了王志清与上阁楼村民的土地租用协议,走访了知情村民,从而证实了周治平、王洪芝利用职务便利为王志清租用土地提供方便的事实。随后,调查组调取了周治平、王洪芝的银行流水,发现王志清在获得征地补偿款之后分别转账给周治平、王洪芝76万余元的证据。案件调查至此,终于撕下了两名村干部打着“群众的名义”中饱私囊的丑恶面具。(本报通讯员 潘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