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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完成督察反馈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寇江泽)自5月5日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分别向辽宁、吉林、山西、陕西、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等10省反馈“回头看”督察意见,至5月15日,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第二批“回头看”督察意见体现了四个方面突出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梳理分类,逐一明列地方在督察整改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情况,并同步移交5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二是统筹两个重点。既围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又针对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察;既咬住督察整改不力问题不放,不解决问题决不松手;又加强重点领域专项督察,聚焦精准深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是突出典型案例。在“回头看”进驻期间公开29个典型案例基础上,反馈期间又公开22个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更好地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发挥震慑效果。四是注重客观评价。根据各督察组督察实际情况,客观评价10省份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效果。

  总的看来,各地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并取得明显的整改效果。但也发现许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一些共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思想认识仍不到位,二是敷衍整改较为多见,三是表面整改时有发生,四是假装整改依然存在。

  随着第二批“回头看”反馈工作结束,标志着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全部完成。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受理群众举报21.2万余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约17.9万件,绝大多数已办结,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件。目前,第一轮督察移交问题已完成问责,两批“回头看”问责工作正在开展。

  1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督察指出,辽宁省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改工作前松后紧、避重就轻,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还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问题。

  督察要求,辽宁省委、省政府要狠抓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坚决打击违法排污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大渤海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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