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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质量城市排名首次公布

本报北京5月7日电  (记者孙秀艳、寇江泽)7日,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首次和公众见面,让公众能够比较清晰地了解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改善情况。今后,生态环境部将每季度开展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排名。

  一季度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前5位的城市为:雅安、来宾、云浮、金昌、梧州。排名后5位的城市(倒1至倒5)为:吕梁、营口、邢台、辽源、晋中。四平、长春、中山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吕梁、营口、朔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

  据介绍,参与本次排名的城市范围为设置有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全国33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4个城市没有国控断面,也就是说,目前333个城市参与排名,未来参与城市的层级、范围都将扩大。

  按照《“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目前有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其中,1940个为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110个为入海控制断面)。排名不涉及城市地下水、黑臭水体,以及未设置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的较小河流、湖泊或水库。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排名将进一步推动地方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5月7日,生态环境部还通报了一季度全国水环境质量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194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74.3%,同比上升8.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0%,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依然严峻。

  监测的98个重点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72.4%,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3.1%,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影响湖(库)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pH。

  山西、吉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等6省(区)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两项目标时序进度均较年度目标存在明显差距。山西、辽宁两省各有20个劣Ⅴ类国控断面,并列各省劣Ⅴ类国控断面数量首位。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涉及的12个消劣断面中,荆门的拖市、马良龚家湾,十堰的神定河口、泗河口,荆州的运粮湖同心队,楚雄的西观桥等6个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此外,宜昌的铁路大桥(小桂林)断面为长江流域新增的劣Ⅴ类断面。

  生态环境部将聚焦突出问题,督促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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