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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纪 | 五一期间 这些"活动"不能去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杜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活动、出入私人会所等违纪行为。

  【典型案例1】某支行党组书记、行长颜某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10月12日晚,颜某、某市中心支行宣传群工部部长苏某以及某县支行其他13名干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颜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苏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接受宴请的某县支行干部均受到相应的组织处理。

  【典型案例2】某村党支部委员伍某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问题。2018年4月18日,伍某参与某乡“三锅庄庙会”封建迷信活动,并担任主要管理者,负责请厨师、保管现金与账本等事宜,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伍某的行为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3】某粮库仓储科科长吴某等人参与赌博问题。2019年2月18日20时,吴某与该粮库工作人员王某、李某、张某在某商务会馆内以打麻将方式赌博,被公安机关发现并予以行政处罚。2019年2月,吴某、李某、张某分别受到警告处分;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4】某国际能源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某甲,某国际电力集团副总经理张某乙(已退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2018年4月19日晚,应张某乙邀请,张某甲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在某景区内的一私人会所聚餐。2018年5月,张某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某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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