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姜洁)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邢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邢云理想信念丧失,政治上蜕化变质,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及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经济上贪婪成性,收受巨额礼金,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肆无忌惮进行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邢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邢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