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4月17日电 (庞革平、杨晓佼)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要全面落实严控围填海政策,以生态优先、集约节约的原则利用海洋资源,加强保护滨海湿地,加快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意见》提出,严控新增围填海项目,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申请或审批。
另外,全面开展围填海现状调查,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重点查明违法违规围填海、围而不填、填而未用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开展生态评估,科学评价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明确生态损害赔偿和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和要求,责成用海主体做好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的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