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最美职工”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最美职工”学习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学习宣传活动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出一批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品格高尚、在平凡工作中做出不平凡贡献的优秀职工典型,充分展示一线职工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创造一流的职业素养,激励广大职工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通知明确,学习宣传活动主要由广泛发动、遴选典型、公开发布、集中宣传、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各地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职工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推动“最美职工”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班组、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引导广大职工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职工”学习宣传活动焕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投身国家建设发展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实现中国梦的精气神。
通知指出,开展“最美职工”学习宣传活动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地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按照通知部署,中宣部、全国总工会将综合各地推荐情况,遴选确定10名“最美职工”,于2019年“五一”前夕在北京举行发布仪式。自2014年以来,中宣部、全国总工会已联合发布五届“最美职工”,推出51名先进个人和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