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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从“分山到户”到“合作经营”—闽北有群新林农

冬日的闽北大山,苍翠依旧。胡伯泉驾车在山中盘旋。

  “这片杉木林是4年前新种的,长势不错。”胡伯泉手指不远处。

  这里是福建省沙县西霞村,全村2.6万多亩林地,都在胡伯泉的脑子里。

  57岁的胡伯泉是西霞村新园林业公司经理,公司经营管理约1.3万亩林地,承载着全村人的新期盼。

  始于本世纪初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早在福建起步,“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可改革向前推进,新问题也冒头。有的林地到户后,零散交错,一家林地,几处分布,自家上山采伐,得借别人的林子开路,让还是不让?沙县农民,在外营生者多,劳动力在外,林子谁来管护?

  胡伯泉所在的村民小组分林到组后,因界线实在难划,组员们一合计不再细分。即便如此,组里的林地还是散在七八处,村民们开始琢磨新路子。

  2008年,村里探索成立股份制林场,村民们把林地交给林场统一经营。几年后,股份制林场又“升级”为新园林业公司。从分林到户到合作经营,难道走起了“回头路”?

  “差别大着呢!”村委会主任林开明笑着解释:村民以经营权入股,分红收益一个也少不了;公司统一造林,统一管护,有计划采伐,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仅成本更低,效益也更高。

  胡伯泉是“老林业”,最早在乡镇林业站工作,后来到广东创业,村里股份制林场成立后,又被请回来重操旧业。

  林地经营规模动辄数千亩,资金是最大的瓶颈。公司想过林权抵押贷款,可银行也犯愁,万一经营不善,资产怎么处置?沙县出台林权收储抵押贷款实施方案,建立起从评估到风险防范的机制,遇到不良资产,可由林业部门新成立的收储中心兜底处置。这项新举措,让新园林业公司凭借林权抵押一次性就拿到300万元贷款。

  从分山到户到合作经营,林改迈入升级版。在沙县,一大批规模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涌现,被称作“新林农”。据统计,全县目前已有“新林农”380家,经营林地面积约87万亩,覆盖率达63.8%。

  “从2008年开始,村里新造林6000多亩,林改后第一轮砍伐的林子,基本都栽上了新苗,林分质量也大大提高。”山里转悠,胡伯泉不时停车,展示公司“业绩”。

  更实在的业绩是公司的分红。“今年,入股的村民平均每人能分165元。等补种的新苗越长越大,山会越来越绿,钱会越来越多。”林开明信心满满。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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