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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依法战“疫”,守土尽责

导读:在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贯彻省委有关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和优势,除了作出疫情防控相关决定之外,还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高频度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工作,多措并举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农历庚子新春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广东省作为我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之重不言而明。

为战胜疫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贯彻省委有关工作安排,立足人大职能和优势,迅速行动,担当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和阻击战贡献人大力量。

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率先垂范,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推进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尚处于春节假期的1月27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玉妹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充分认识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坚决听从统一指挥,以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这次会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应对疫情的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要强化法律意识,带头学习并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运用法言法语和法律思维协助省委做好疫情防范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法的各项法律规定在广东省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同时,会议还明确,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即日成立省人大常委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抓好预案制定、工作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记者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截至3月24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紧跟中央步伐,召开传达学习会议达10次之多,切切实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具体工作之中,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毫不动摇抓好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最近一次会议是在3月18日。当天,李玉妹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重要文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为运用科技力量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重要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科学防控作出积极贡献。要做好广东省公共卫生领域、疾病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法规的评估工作,有步骤地推进有关法规立法、修订工作。要做好科技领域的监督工作,督促政府贯彻落实科研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投入,完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加强生命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医疗健康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切实提高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和战略储备力量。要继续加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及时出台相关决定,保障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月1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增开会议,表决通过疫情防控相关决定。摄影/包珊玮

疫情防控进行到关键时期,2月1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增开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对防疫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作出清晰界定规范,明确提出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特别是提出授权县以上政府12项应急性行政管理措施,有效保障广东省各地防疫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广东省人大有关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出台《决定》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广东在疫情防控中急需的法治需求,为各级政府实施最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重要依据,确保全省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

该负责人指出,作为人口大省和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省份,广东正迎来返粤人员流动高峰,各地也在逐步推进复工复产和返岗返校工作。出台《决定》可以抓住用好当前防疫的宝贵窗口期,切实做到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势头。

明确提出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是《决定》的最大亮点。

广东省人大有关委员会负责人解读说,“广东有部分群众也有这种爱吃野味的陋习。为了阻断疫情的发生和病毒的传播,倡导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的基础上,专门对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作出规定。”比如,《决定》要求严禁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消费活动;在个人责任方面要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不得滥食野生动物,并列举出对于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滥食野生动物以及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均要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多措并举,依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在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和优势,除了作出疫情防控相关决定之外,还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高频度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工作,多措并举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为彻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按照防控时期“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特事办好”的原则,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从办公厅、有关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加紧开展修订《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

3月3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这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作出决定后,广东率先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省级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针对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地方立法层面解决的问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进行全面评估,将适时修改完善。

与此同时,为引导社会公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积极作为,通过官网专栏以及联合主流媒体,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工作,及时回应了社会各界对疫情防控工作最急迫的法治需求,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在广东省得到有效遵守和贯彻执行。

据了解,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就疫情防控综合法律、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汇编与知识解读,并收集梳理15个防控相关热点案例进行专题分析,为社会各界找法学法用法、更好理解有关条文规定、自觉参与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帮助。

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示范带动下,广东省相关市级人大纷纷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强力推进防疫工作保驾护航。

其中,广州、深圳、珠海市人大分别出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各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法律地位、职权,各类主体防控责任,防控期间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等,加大违法行为管控、打击力度。

此外,广州、深圳、珠海市人大加速推进禁食野生动物立法工作,并将其纳入今年立法计划。广州、茂名、湛江还将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纳入今年执法检查项目中,旨在推动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及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在本地区得到有效落实。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依法防控,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阴霾终将散去,明媚阳光继续洒满人间,珠三角地区依旧车水马龙,繁华璀璨。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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