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制定印发《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准(2019年版)》,明确了预防接种单位的基本条件、设置原则、人员配备等基本要求,以及门诊建设标准。
《标准》提出,预防接种单位分为预防接种门诊、村级接种点、产科接种点、临时接种点四类,根据服务能力水平依次分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和合格预防接种门诊三级,各级疾控机构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达到示范预防接种门诊标准。
《标准》明确,村级接种点仅限于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设置,为群众提供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要依法取得预防接种单位资质;具有经过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配置污物桶、注射器毁型装置或安全盒、医疗垃圾袋、医疗废弃物垃圾桶、报废疫苗存放处等;具有预防接种底册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特约记者宋全力 通讯员李彦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