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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谈判成果落地要不打折扣

医保谈判采取“以量换价”策略,而国内外药企愿意大幅降价旨在“以价换量”。我国拟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有关方面需要在接下来一个月时间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确保医保药品谈判成果早日惠民——不仅要实现“早落实”,更要确保“长落实”,即在合同期内要确保此次谈判成果落地不打折扣。

11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京举行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名单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此次对150个药品进行了谈判,谈成97个,价格平均降幅为60.7%。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降幅平均在65%左右。(相关报道见A4版)

此次国家医保药品准入谈判,值得关注的亮点有很多。比如,进口药品大多都给出了全球最低价,说明这种谈判模式取得了显著成绩。又如肿瘤、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多个药物谈判成功,让医保目录药品结构明显优化;谈判成功的多为近年来上市的新药,包括很多是2018年上市的新药,有利于鼓励药物研制创新。

对于此次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公众最为关注的还是谈判的价格。从上述价格平均降幅来看,此次谈判不仅可以大幅降低医保支出,还能大大降低患者用药负担。以此次新增的70个药品为例,如果按照50%的实际报销比例计算,患者个人自付比例可望降至原来的20%以下,个别药品自付比例将降至原来的5%。

事实证明,医保药品准入谈判是真正的“降价灵”。取得这样的谈判成果也不意外,因为医保谈判采取的是“以量换价”的策略,而国内外药企愿意大幅降价的目的是“以价换量”,充分占有中国巨大的药品消费市场。此次谈判成功带来多赢,药企也是受益者之一。

当然,医保药品准入谈判成功,不等于谈判成果落地成功。如何让谈判成果惠及患者和药企,是下一步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对此,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指导地方做好落地和执行——加强对各地医保部门的指导,及时将谈判药品纳入乙类目录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信息系统调试,等等。

据悉,我国拟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这意味着,有关方面需要在接下来一个月时间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确保医保药品谈判成果早日惠民——不仅要实现“早落实”,更要确保“长落实”,即在合同期内要确保此次谈判成果落地不打折扣。

所谓不打折扣,其一,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质量要不打折扣。舆论有一种担忧是,医保药品大幅降价后,一旦生产成本上涨,药企会不会“降质”?对此,不仅需要药品质量监管部门做好长期相关准备,而且医院和医生要成为监督者,药企也要增强责任感,别指望能玩“降低质量弥补损失”的游戏。

其二,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要不打折扣。过去,由于受药品零差价、医保控费、“药占比”考核等因素影响,患者往往在公立医院买不到某些常用的医保药品。今后,如果这种现象重演,也会影响谈判成果落地。这需要有关部门对医疗机构采购、销售医保药品加强指导、监督监管。

其三,药企供给也不能打折扣。据报道,今年以来已经发生了多起企业药品申请撤网事件,这往往和药品成本上涨较快,同时挂网价格较低有关。此次新进入医保的药品大幅降价之后,也要防止药企毁约、断供。虽然对毁约药企有相关惩罚措施,但药企毁约会对谈判成果落地产生直接的不良影响,这种情况需要尽量防范避免。

此次医保药品准入谈判可谓成果显著,但仍然有值得总结的地方,比如部分药物没有谈判成功,原因是什么,有没有补救性措施?除医保药品准入谈判外,还有哪些有效措施可以实现更大效应,也值得进一步探索——比如说总额封顶、按疗效付费、买赠协议等措施,是否可以作为谈判协议的补充条款?如果我们有多种“武器”可供使用或者组合使用,药价显然更容易回归到合理水平。(本报特约评论员)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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