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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扩容还需科学论证

 □何勇海(职员)

  日前,“颈椎病或将列入法定职业病范畴”的消息引发热议。上述消息源于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召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介绍,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疾病已被列为劳动者个人应当预防的疾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孙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上述疾病虽然目前并未列入职业病范畴,但都是与职业活动有关的工作相关疾病。(8月1日《北京青年报》)

  如今,由于工作时长时间伏案低头,或长期采取前倾坐姿,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疾病的确在职业人群中多发。因此,“颈椎病或将列入法定职业病”的话题常会登上热搜,引发热议。不过,从目前的报道来看,颈椎病、肩周炎等疾病只是被列为劳动者个人应当预防的疾病,而不是“法定职业病”;即便是相关人士表示,今后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上述疾病有可能被列入职业病相关目录,但是操作上依然有不少客观障碍。

  正如一些医学专家、律师所说,颈椎病、肩周炎等病因复杂,除因工作原因导致,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娱乐方式等也与之密切相关。判断这些疾病究竟由何引起,存在技术难题。而且,这些疾病的患病人群相当庞大,若将其列入法定职业病,用人单位也恐难承担相关责任。也正是因为正视这些问题的存在,相关人士在公开场合的表述没有盖棺定论,只是提出了一种可能性。而无论如何,有一点必须明确,那就是劳动者个人应当预防这些工作相关疾病,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随着新职业、新工种陆续出现,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确应扩容,以保护更多职场人的健康权益。但进行充分科学的调研论证,既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又确保用人单位的责任不被无限扩大,应是基本前提。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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