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保局近日宣布,在国家统一实行药品集中采购降价的基础上,辽宁将有125个药品在沈阳、大连两地实行梯度降价,平均降幅24.43%。
药价虚高是医药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日前在全国“4+7”城市(即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7个城市:沈阳市、大连市、厦门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西安市)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这些城市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将组成采购联盟,对25个药品进行集中采购,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
辽宁省医保局表示,对应此次国家集中采购的25个品种,辽宁将另有125个药品也实施降价,平均降幅24.43%,进一步放大“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效应,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此次降价的药品主要有心血管系统药物、全身用抗感染药、神经系统药物、抗肿瘤药物、消化道药物、肌肉骨骼系统药物等六类,其中不乏临床常用药。
辽宁省医保局表示,沈阳、大连两市行政区内的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省属医疗机构)将同步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两地药品降价将于3月20日零时正式启动,3月31日前患者能以降价后的价格,在沈阳、大连两市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购买、使用这批药品。(记者彭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