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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要求谷歌付索引新闻“稿费”

法国竞争事务监察总署(以下简称“监察总署”)近日发布公告,要求谷歌公司使用法国出版公司和新闻机构的新闻内容时,必须支付相应费用。监察总署要求谷歌公司必须在3个月内,与出版商和新闻机构就报酬进行协商,并需每月向监察总署提供一份进展报告。

法国监察总署在4月9日发布的公告中指出,谷歌滥用在搜索服务市场的主导地位,对出版商及新闻机构施加不公平的交易条件,这一做法对新闻界造成了严重和直接的伤害。

对此,谷歌新闻副总裁理查德·格林加斯回应称:“谷歌将遵守监察总署的决定,同时进行审查并继续谈判。”法国新闻媒体联盟主席让—米歇尔·贝莱特表示,“以谷歌为代表的科技巨头总是不加节制地从免费的媒体内容中获利,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维护所有发行商的利益。”

去年4月,欧盟新版权法《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改革通过,欧盟数字监管领域法律更趋严格。根据该法,谷歌等搜索引擎在搜索结果中使用网站和出版商的内容片段,应向这些网站和出版商支付费用。按规定,欧盟成员国有两年的时间将欧盟通过的法律转变为本国法律,法国在去年10月底率先实施这一规定。

法国媒体认为,谷歌公司并未遵守规定,反而向出版公司及媒体机构提出条件:只有在媒体同意他们无偿使用的情况下,文章、图片和影音才会都显示在搜索引擎和谷歌新闻上,否则将只为其文章的标题建立索引,这将会导致出版商曝光度及广告收益大幅减少。去年11月,代表法国新闻出版商的数家工会向法国竞争监管机构提出申诉,指责谷歌任意免费使用其新闻内容,“相当于将广告收入拱手让给谷歌”。

近年来,法国等欧盟国家对美国科技巨头的监管力度不断升级,开出了多张罚单。法国“数字时代”网站刊文分析称,随着欧盟对数字版权监管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强,谷歌等搜索引擎和内容类平台将面临巨大挑战,商业模式或将发生改变。去年年底,监察总署已对谷歌公司开出一张1.5亿欧元的罚单,原因是谷歌“滥用在互联网市场的主导地位”。

美国大型互联网公司面临着法国加征“数字税”的压力。“欧美在数字科技领域的争端,已经成为除经贸、防务、能源之外的又一方面。欧盟在全球数字科技市场并不占优势,能否在重建‘数字主权’的同时应对美国的关税威胁,仍待进一步观察。”法国《回声报》经济专栏评论员法比耶·施米特表示。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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