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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版权法正式出台 强化数字版权保护力度

4月15日,欧洲理事会召开部长会议,对《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进行投票表决。这一备受争议的欧盟新版权法最终“闯过”最后一关,正式成为欧盟数字监管领域一项严苛的法律。对于这项法律,有人欢喜有人愁,欧洲新闻媒体、出版集团和唱片公司等网络内容原创者表示欢迎,谷歌、脸谱等互联网巨头则感到“很受伤”。

  2016年9月,欧盟委员会提出这项议案,旨在对2001年开始实施的欧盟版权法进行修订。“欧盟现有版权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的数字化环境,必须要对其进行改革才能更好地服务数字经济。”这是欧盟委员会表露的改革初衷。

  由于这项法律是对欧盟施行近20年的版权法首次进行修订,媒体大多通俗地称其为欧盟新版权法。该法案公布以来,一直存在两种严重对立的反应。支持者认为,这将维护内容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因为他们的劳动成果长期以来一直遭受互联网巨头的“剽窃”;反对者认为,该法律的条款含糊不清,不仅执行困难,而且会强化内容审查,危及言论自由,与互联网的分享精神背道而驰。

  引发争议最大的两大条款分别是第十五条款和第十七条款。前者规定,新闻出版商有权与新闻聚合者如互联网巨头、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进行授权许可谈判,内容原创者有权分享新链接所产生的额外收入。这被称为“链接税”。后者规定,互联网公司要对上传到其网站的内容负责,要使用过滤器对涉嫌侵权的内容进行筛查,如果没有及时制止,就要对侵权行为负责。这被称为“上传过滤器”。

  根据欧盟新版权法,谷歌和脸谱等互联网巨头必须与音乐家、表演者、作家、新闻出版商和记者等内容原创者签署许可协议以使用他们的作品。互联网平台也须安装过滤器,对用户上传内容自行把关,以免卷入侵权纠纷之中。

  以谷歌为首的美国科技企业多方游说,竭力阻止该法律通过。谷歌曾威胁,若此项法律获得通过,将可能关闭在欧洲的新闻搜索服务。但由于欧洲内容原创产业的全力支持,该法律草案在今年3月26日欧洲议会投票表决中获得通过。根据统计,欧洲内容原创产业产值达到1万亿美元,从业人员接近1200万。

  “即使是在欧洲议会通过这项法律草案之后,支持者和反对者的博弈还在持续,反对者竭力争取更多的欧盟成员国能在欧洲理事会表决中投出反对票,但这个想法最终还是落空了。”“欧盟观察家”评论称,欧盟新版权法获得通过是欧洲版权法改革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对于数字时代如何保护内容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历史意义。

  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表示,欧盟新版权法对内容创作者的公平报酬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对网络平台应尽的责任进行了严格规定,必将促进欧盟高质量新闻事业的发展。根据规定,欧盟成员国有两年的时间将欧盟通过的法律转变为本国法律。

  英国《金融时报》认为,科技巨头们总是不加节制地从免费的媒体内容中获利,欧盟新版权法尽管过于严苛,但它是必须采取的数字监管措施,是对科技巨头的法律约束。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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