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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样板基地建设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样板基地建设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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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样板基地建设,2019年8月12日,省林业局与省金融管理局,省基金办,贵州金控集团,国开行贵州省分行,农发行贵州省分行联合召开了国家储备林项目样板基地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省金融管理局局长、省基金办主任麻绍敏和贵州金控集团总经理杨明尚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张乃春出席会议并作样板基地建设工作安排。省基金办副主任、贵州金控集团副总经理陈景德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样板基地建设的资金来源、申报程序、建设时间和资金使用范围等问题,并听取了相关县(市、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将采取政府、社会资本、政策性银行、金融资本多方合作的模式,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样板基地5.5万亩。主要是在国有林场、集体林场、集体土地上进行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龄抚育,将10月中旬要全部完成样板点打造,10月底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会议强调,为方便管理和经营,国家储备林样板基地需集中连片,每个点的面积要求在500亩以上。为便于发挥示范作用,降低基地经营成本,交通可及度需在Ⅱ级以上,有3级公路到达基地边缘300米以内。建设范围要符合《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要求,尽可能在已划定的储备林适建范围内开展基地建设。要把基地打造成复合型样板点,结合国家储备林三种建设模式,将林中、林下经济融入进去,充分展现出立体林业经济建设成效。

会议指出,发挥绿产基金的推动作用,参会的11个样板县要积极与省金融管理局、省基金办和金控集团等金融主管部门或金融机构对接,按照相关程序将本地区国家储备林项目纳入贵州省绿色产业基金,解决资本金难题。3个直属林场要抓紧编制可研报告,同样加快项目对接。

会议强调,要参照《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实施细则,统一流转标准、规范流转流程,同时做好林农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好技术培训和实施指导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要优先吸收参与林农,通过劳务报酬增加林农收入。

会议强调,要按照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要求,统筹策划好配套项目,指导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经济,开展森林复合经营,提高国家储备林的综合效益。参照《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样板基地建设方案》《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建设,将总投资的20%的资金用于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将样板点打造成复合型的立体林业经济样板点,使其发挥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带动作用。

相关市(州)林业局、基金办分管领导,望谟县、册亨县、锦屏县、三都县、西秀区、开阳县、织 金县、黔西县、赤水市、江口县、盘州市政府及县(市、区)林业局、基金办、财政局、平台公司和省属相关林场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省林业局供稿)

责任编辑: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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