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租客使用假身份证办理居住登记,被宝安区西乡街道网格员识破。两人因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被派出所带走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4月30日下午,西乡街道流塘网格巡查中队网格员小朱在流塘旧村一出租屋走访登记、核对新入住租客蔡某俊身份证信息时,发现无法录入信息系统。网格员怀疑该租客使用了伪造身份证,于是就到其工作的发廊作进一步核实。
经询问,蔡某俊承认提供给房东的身份证资料为伪造信息。该租客声称其曾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过,为了隐匿不良记录,便办了一张假身份证。了解情况后,网格员立即向网格中队汇报并联系警区人员到场处理。
无独有偶,在前一天下午,固戍网格巡查中队网格员小陈在兴发花园某出租屋也发现一女租客使用假身份证。当时网格员采集该女子居住信息后,尝试多次都无法录入信息系统,就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固戍警区。随后,警务人员将该租户带回共乐派出所调查处理。经查问,该租客承认因担心自己年龄大找不到工作,通过朋友介绍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网格员在此提醒,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严禁借用、冒用,更不能伪造、使用假证。使用假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身份证,都属于违法行为,轻则罚款、行政拘留,重则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供稿 黄志伟)(转自深圳社区网格管理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