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称,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与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导致扑尔敏原料药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两家涉案企业罚没共计1243.14万元。这一反垄断罚单的开出,对国内原料药垄断能够起到一定震慑遏制作用,但就现实而言,还需要更深入的举措。
首先,反垄断部门应该更加主动作为。自去年以来,有关总代理式垄断等原料药垄断涨价的消息不绝于耳。不管是出于对消费者负责,还是回应媒体,相关主管部门都应对这些报道所涉及的涉嫌垄断原料药品种,甚至国内所有价格不正常猛涨的原料药品种进行调查、核实,并给出及时严肃处理,进行信息发布。前不久的冰醋酸原料药生产企业和此次的扑尔敏原料药生产企业被罚,开了一个好头。
其次,应对垄断提价行为加大惩戒力度。此前被罚的3家冰醋酸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垄断手段和性质是极其恶劣的,但最终处理结果,仅是对其处以上一年度营销额4%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等。这与《反垄断法》《价格法》等规定的可处上一年度营销额10%上限的罚款,同时处以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相比,仍过于“温柔”,震慑效力相对有限。
再次,清理垄断形成的土壤——原料药许可制度,才能治本。据报道,目前在原料药许可制度下,我国成品药有1500种原料药,其中50种原料药只有1家企业取得审批资格可以生产,44种原料药只有两家企业可以生产,40种原料药只有3家企业可以生产。原料药生产厂家少,容易使原料药形成垄断,进而影响上下游相关药价。
近期,国家反垄断部门出手,连续开出原料药价格反垄断罚单,表明了严管态度,但这远远不够。接下来,执法部门应抓住主要矛盾,在反垄断执法上更主动些,执法力度更大些,才能从根上杜绝原料药价格垄断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