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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派员到东港化学品泄漏现场指导

原标题:环境部派员到东港化学品泄漏现场指导

对于公众高度关注的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化工)码头化学品泄漏事件,生态环境部透露,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相关人员已赶到现场进行指导。同时,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公开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通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称,泉港部分区域空气曾出现刺鼻性气味,但监测显示有机物萘、苯乙烯等物质的浓度均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1月4日凌晨1时13分,福建省东港化工执行碳九装船作业时,码头连接海域软管处发生泄漏。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说,根据泉州市泉港区政府调查,经船员陈述及调取东港石化码头监控,11月3日16时左右,“天桐1”油轮靠泊东港石化公司码头;11月3日19时20分左右,开始从东港石化码头输油管道进行工业用裂解碳九的装船作业;11月4日凌晨0时51分,输油管出现跳管现象;当日凌晨1时13分,东港石化码头作业人员发现装船过程中发生工业用裂解碳九化学品泄漏;凌晨1时23分油品停止泄漏;凌晨4时30分,围油栏内清污作业基本结束,但部分污油向邻近的肖厝海域移动,泉港部分区域空气出现刺鼻性气味。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说,11月4日凌晨3时左右,泉港区环保局接到部分群众投诉,经巡查,凌晨5时左右确认异味影响源头为东港石化码头泄漏的油品。11月4日起,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在泄漏点下风向布设上西村、峰前村等敏感点两个,上风向敏感点肖厝村,并于11月6日起增加设置监测对照点肖厝村厝后四共4个点位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应急监测,并持续开展采样监测。

同时,泉港区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东港石化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使用的吸油毡运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中心处置,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透露,经同步分析VOCs组分,11月4日12时空气中的有机物萘、苯乙烯的浓度分别为12.07mg/m3、1.77 mg/m3,分别占空气中VOCs的81%、11.88%,其浓度均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即8小时平均容许浓度限值),其中: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为50mg/m3,苯乙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为50mg/m3。此后的大气环境监测数据也均小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限值化学有害因素》限值。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说,上述限值是指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说,目前,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仍在持续开展大气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记者 郄建荣)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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