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7日电 (吕骞)证监会6日晚间公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一直困扰投资者的上市公司随意停、长期停现象有望得到解决。
“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实践中仍存在着停牌事由较多,停牌期限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限较长等问题。”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资本市场质量,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优化交易监管,减少交易阻力,增强市场流动性,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四方面修订股票停复牌制度 增强市场流动性
一是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
二是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
三是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对停牌期间重点阶段的信息披露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配套工作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同时,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
66家公司仍处停牌状态 “钉子户”已停牌3年
股票停牌的初衷,是防止正在筹划或进行的上市公司重大活动事项内幕消息泄露,导致股价的大幅波动,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但在A股,上市公司停牌随意性过大,时间过长、停牌原因含糊不清等问题备受诟病。
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上市公司就将停牌作为躲避股价下跌的利器,甚至出现千股停牌的奇观,停牌公司比率一度超过52%。
这一现象不仅引发国内投资者不满,也让刚刚进入中国市场的境外投资者难以适应。为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曾强调,证监会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强化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停复牌的一线监管,引导上市公司审慎行使停牌权利,维护市场交易连续性和流动性。
在监管引导下,随着市场回归常态,A股市场随意停牌现象已大幅缓解。Wind数据统计,截至11月6日,两市共有66家上市公司处于停牌状态,占比不到2%。
但其中,也不乏有长期停牌的“钉子户”。*ST新亿停牌超过3年,沙钢股份、深深房A停牌超过2年。
专家表示,对于长期停牌的上市公司,要加大执法,严厉的监管和执法。《指导意见》也指出,要严格追究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随意停牌、拖延复牌时间,或者不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当采取 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对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规定的行为,及时报证监会处理。
对于实践中出现的随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不清晰,以及利用停复牌进行控制权之争等不当行为,证监会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并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追究违法违规主体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