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几名业主策划鼓动其他小区业主共同“维权”。然而,“维权”的方式却是聚众阻断市区主干道路,导致交通阻塞长达两个小时。河北省衡水市警方处理了这样一起涉嫌扰乱交通秩序犯罪案件,抓获8名嫌疑人,并作出相应处理。
今年8月3日晚,衡水市桃城区某小区百余名业主将市区中心一段主干道路双向堵塞隔断,阻碍过往车辆人员正常通行。接警后,衡水市桃城区警方立即出动疏导,部分业主拒不听从民警劝导疏散,引发大量群众围观,造成局部交通堵塞近两个小时,严重影响了路面交通秩序。
最终,衡水警方一边现场调集警力疏导秩序,一边协调当地办事处、小区物业及相关房地产公司展开工作,交通秩序恢复正常,事件得以稳妥处置。
随后,警方对这起案件展开侦查,发现事件的起因是今年8月初,涉事小区加压泵非正常运转,导致高层供水时断时续,引起住户不满。小区业主闫某等人因不满物业服务,长期拒交物业管理费,多次串联“维权”,并借小区内停水一事鼓动业主聚集堵路。
对于业主反映的民生问题,多部门共同努力予以圆满解决。但是,相关人员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8月13日,经过调查取证、固定证据,衡水警方先期抓获闫某、郭某等8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闫某等3人因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郭某等5人因涉嫌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经过释法,涉事小区业主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警方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此可见,行为人如果聚众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严重混乱,或者有堵塞交通,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情形,存在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起到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就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警方提示,维权亦有边界,绝不能置公共秩序与他人合法权益于不顾,为所欲为,应通过正当渠道、合法途径反映诉求。(记者 周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