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收款堵路袭警获刑罚
2018年2月18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成某、黄某以及徐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以收取公路集资款为由,在重庆市忠县金声乡广兴村“铁匠湾”处拦截车辆,造成交通堵塞,其间双方发生言语冲突。
忠县公安局民警吴某、辅警叶某露与村干部胡某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告知双方应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民事纠纷。随后纠纷双方离开现场,民警随后离开。不料当天下午,忠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再次接到群众报案,称其车辆被成某等人堵塞已达5个小时有余,希望公安机关疏通现场交通。
接警后,公安民警吴某、辅警叶某露再次赶往现场。疏通交通的过程中,遭到李某、成某等人的反对和威胁。之后,民警吴某决定将堵在车前的成某传唤带离现场,李某、黄某等人上前阻止民警带离成某。
随后,部分堵路人员上前抓扯民警,并抢夺执勤警棍及对讲机装备。成某一边喊着“警察打死人”等不实言语,一边与他人采取手抓、嘴咬的方式袭击辅警。李某接过黄某抢到的对讲机,用对讲机向忠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喊叫“警察打人”等不实言语。直到支援民警赶到,现场才得以稳控。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成某、黄某不服从民警指挥,先以言语威胁民警,后罔顾民警的人身安全,以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属于共同犯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据此,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3名被告人李某、成某、黄某均犯妨害公务罪,李某和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