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舆情滔滔的廊坊院长跳楼案近期有重大进展,据网友爆料,2016年开始,张毅私下转移城南医院资金开设颐美佳整形医院;2017年5月张毅又伙同股东邢士江隐瞒城南医院另一名股东杨玉忠偷偷将城南医院申请迁址,企图架空医院,日前都被证实确有此事。


近期,一份城南医院股东协议被爆出。协议显示"2017年年中,甲乙双方(张毅,邢士江)未经丙方同意申请将城南医院自廊霸路97号迁址至廊坊市安次区银河南路97号。小编注意到这份协议里披露的内容与早前 杨玉忠家属告媒体书 中讲述的内容相吻合:

随后,颐美佳整形医院也被证实法人代表为张毅,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注册资金1440万元。与杨玉忠家属告媒体书中提到的张毅私下开设整形医院的事实也相吻合。

然而,小编在张毅事件公众号中截取了被披露的电子版"遗书"中,张毅却是这样描述的:

其中张毅谎称"杨玉忠无顾插手医院财务"."反复协商无果"“于2017年下旬才最终决定从新组建城南医院”。等等一系列谎言不攻自破,至此再无法自圆其说。
事实是,张毅于2016-2017年间先后偷偷开设两家医院,先是2016年初便选址筹办颐美佳整形医院,开业半年后,于2017年1月正式获批手续。紧接着又于2017年5月向廊坊卫计委申请将城南医院迁址,2017年7月正式获得卫计委允许迁址的批复。可想而知为何2017年8月杨玉忠请来北京医疗管理团队接手实际已经被架空的城南医院实属被张毅逼迫的无奈之举!试想杨玉忠当时如果再无反应,恐怕将面临绝境。 岂料张毅因急于扩张,不善经营,最终负债累累,举下近半亿高利贷后跳楼自杀。随着真相逐渐被还原,张毅受害者的身份一度遭到质疑。这位"大专家"的一系列自毁人设的行径,显然已经涉嫌违法,并且严重损害了杨玉忠的股东权益!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张毅将医院开业三年收益转移他用,涉嫌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烧毁医院账目,涉嫌销毁会计凭证罪;违背股东章程,私下迁址医院变更法人代表,严重违反公司法;用欺瞒手段骗杨玉忠签署医院转让协议,通过“一院多卖”,获得巨额资金,涉嫌诈骗罪。至此,廊坊院长跳楼事件剧情蜿蜒曲折的程度已堪比"反转剧"。只有寄希望于司法公正,还原事实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