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字强)1996年2月3日,云南省丽江、迪庆交界处发生7级大地震。23年过去了,在这段难以磨灭的记忆中镌刻着一位英雄的名字——和贵华。他用年轻的生命从倒塌的房屋中抢救出3名儿童,自己却壮烈牺牲。
和贵华,纳西族,中共党员,1964年11月出生,1982年7月从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现丽江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一级警司。
1996年2月3日晚,和贵华到丽江县大研镇五台村调查一起重大案件。19时许,和贵华正在一位村民家了解情况。突然间,大地猛烈震动起来,房屋不断颤抖,围墙纷纷倒塌。
“地震了!”和贵华凭着职业养成的敏捷反应,迅速跨越到院子中的安全地带。村民也纷纷往院子里跑。和贵华猛一回头发现,在屋子里玩游戏的3个小孩不知所措,吓得哇哇直哭。没有片刻犹豫,和贵华转身就向屋里冲去,双手搂挟着两个小孩,顺势甩到了院中。此时,房屋正加速倾斜。
面对死神的威胁,和贵华没有任何迟疑,转身又冲向屋里去抢救最后一个小孩。周围群众大喊“房子要倒了!”和贵华义无反顾,冲进屋里,一把将小孩搂到怀里往外冲,可刚迈出两步,伴随着巨响,两层楼高的房屋倒塌了,和贵华本能地弓腰把孩子护在自己的身下,倒塌的梁柱无情地砸在他身上,顷刻间,他被埋在废墟之中。
村民们冒着余震危险,搬走瓦砾,挪开柱子,把和贵华抬了出来。在他身下的孩子安然无恙,只是手上擦破了一点皮。和贵华心脏却已经停止了跳动。
1996年3月7日,和贵华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被云南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1997年,和贵华被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