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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长期外出丢掉抚养权

原标题:父亲长期外出丢掉抚养权

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往往跟从一方生活,但因为各种原因,也常常出现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纠纷。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庄女士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同时要求凌先生支付子女抚养费。

庄女士与凌先生于2009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女儿小凌。2014年11月,庄女士与凌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达成离婚协议,同时约定婚生女儿小凌由父亲凌先生抚养,母亲庄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小凌18周岁时止。

但离婚没多久,凌先生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于是母亲庄女士便照顾女儿小凌,没想到凌先生再也没有出现,孩子就这样一直随庄女士生活。2018年7月,为使孩子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庄女士以凌先生不尽抚养义务为由,诉至临沭法院,请求将小凌抚养权变更为自己,并由凌先生支付抚养费,以维护合法权益。

庭审中,庄女士认为离婚后,凌先生长期在外地联系不上,没有尽到照顾女儿小凌的职责和义务,这对小凌的成长非常不利;而自己身体健康,经济收入稳定,条件较好,小凌一直跟随自己生活,更适合抚养照顾女儿。

由于小凌现已满8周岁,法院也询问了小凌的意见,小凌称已几年没见过父亲,表示愿意随母亲生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凌先生长期在外工作,小凌自父母离婚后就一直跟随母亲庄女士共同生活,事实上凌先生一直未对女儿尽到抚养、教育义务。现庄女士提出愿意抚养女儿,小凌也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故庄女士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抚养女儿小凌,并要求凌先生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记者 徐鹏 通讯员 禚骐诚 张琳)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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