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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言:建设侵权假冒线索在线检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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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加快新技术在网络知识产权执法中的应用,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的推广,建立跨区域、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网络环境下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3月8日,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加快新技术新手段在网络知识产权执法中的应用,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能力,建立跨区域、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新型网络侵权多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我国先后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撑。

  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在3月12日的“部长通道”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称,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包括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源头追溯、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提高保护效果。

  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一些新的挑战。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说:“由于网络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技术,但是法律法规中还有很多尚未明确的模糊地带,导致网络侵权问题比较严重。”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说,新型网络侵权行为主要有个别自媒体大量对他人文章抄袭、未经授权改编著名歌曲用于网络宣传、网络平台盗播各类版权节目等。新型网络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在当下的司法实践中难以通过侵权人获益、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等传统方式计算,而依著作权法的法定赔偿上限只有50万元,侵权成本过低,与侵权行为的收益不成比例。

  四大难题困扰知产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坦言,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发展,网络侵权变得更加隐蔽、侵权占比越来越高,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呈现出时间更快、范围更广、受众更多、影响更大等特点,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复杂和严峻。

  何志敏概括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难题:一是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更加易发多发。二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取证难,执法机关发现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还缺少有效技术手段。三是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追溯难,易反复侵权。四是知识产权跨区域、跨境案件逐渐增多,执法难度大。

  “侵权产品的生产、存储、销售链条往往会发生在不同的地区甚至不同国家,执法需要多地多部门甚至是跨境合作,执法监管效率难以提高。”何志敏说。

  多方共治形成合力

  事实上,我国已在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不断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2015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2016年底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均提出,研究“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2018年8月,我国电商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电子商务法诞生。至此,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进入有法可依阶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近年来,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探索符合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规律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推进互联网领域的侵权假冒治理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健全网络环境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化治理新机制。

  此外,我国还先后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和互联网法院,为应对激增的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继续拓展仲裁、调解等多种维权渠道,推进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运行,促进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成合力。

  强化打击犯罪能力

  对于下一步应如何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吴以环建议,完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成立全国互联网知识产权监测中心,建设统一的监测预警信息和资讯平台,对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监测预警,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性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指挥系统,打造“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平台。

  吴以环认为,应在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设、治理措施等方面推动“标准先行”,通过制定适用于整个行业的标准或规则,推动电商平台建立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标准,完善政策体系,夯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

  何志敏建议,加快新技术新手段在网络知识产权执法中的应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执法部门建设网络侵权假冒线索在线检测平台,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对侵权行为进行在线识别、实时监控、源头追溯和证据固定,提高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力度及精准度。

  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的推广应用,在何志敏看来也很重要。探索建立基于时间戳、区块链等技术的商业模式“电子登记制度”,解决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维权取证难、举证难等问题,实现执法部门、刑侦部门和司法部门之间证据共享。

  何志敏建议,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健全执法部门与刑侦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衔接机制。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上侵权假冒犯罪线索与线下精确源头追溯打击行动有机结合,持续保护高压严打态势。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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