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以来,我每年提案超过10件,总提案超过百件,很多提案都得到了及时反馈和落实,还获得了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奖、民进中央参政成果一等奖等荣誉。有人问我如何兼顾本职工作和委员履职,其实二者并不冲突,紧密围绕本职工作履职,往往可以事半功倍。
我在生态环境领域工作了十余年,一系列生态环保领域的建议便是来源于此。比如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环境执法基础差、法律法规软、执法监管体制不健全、乡镇一级环境监察体系弱等问题,我提出了加强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建议;针对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侮辱、谩骂等情况,我提出要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和标志。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等也是我关注的话题。
委员履职和本职工作可以相得益彰。一方面,本职工作是我们最熟悉的领域,从本职工作出发,依托领域资源,我们可以获取更多信息资料、更有条件深入调查研究,从而确保建言高质量;另一方面,履好职又可以推动我们做好本职工作,当建议得到采纳和落实,将会对整个生态环保事业产生正向推动力,从而实现“两不误”和“双赢”。
持续关注和跟踪一个问题也非常重要。2011年,我第一次提出关于生态补偿的建议;此后,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直接体现在后续的相关提案中,关于生态补偿机制亟待完善的提案中,我建议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推进多元补偿方式,完善生态补偿管理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让我感到十分振奋。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如何让自己的建议成为政策措施?我的体会是,努力抓住真问题、提出真办法,同时要持之以恒发力,坚持不懈地推动。
(作者为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本报记者孙超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