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棠城小法”智能机器人正式上岗。 |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取得重大进展。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法院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目前,全国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的网络化格局基本形成,利用互联网推动全流程依法公开的阳光化目标基本实现,为人民法院智能化建设打下了扎实基础。借助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人民法院建设和发展各类信息系统,为广大法官提供智能辅助审判,为人民群众提供智能诉讼服务,全方位智能服务展现出广阔应用前景,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增添了强劲的科技新动能。
●大数据平台提供司法信息源泉
当前,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新兴技术推动信息化发展进入新阶段,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知识图谱等关键技术也逐渐取得实质性突破。新一代人工智能通过跨媒体协同处理和大数据驱动知识学习,实现人机协同增强智能、群体集成智能和自主智能,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向智能化加速跃升。丰富的大数据资源是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信息源泉,因而成为各类智能化应用的基础和前提。
鉴于数据资源的重要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的基本理念。2014年7月上线运行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通过分布于全国的信息化办案系统实现每5分钟自动更新一次,实时汇聚全国法院案件数据。这一平台先后经历了全国法院全覆盖、案件信息全覆盖、数据内容全覆盖三个递进阶段。现在,每日数据汇聚量达到7万至8万件,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电子卷宗、裁判文书等,汇聚案件总量已经超过1.5亿。再辅之以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管理、司法研究等其他信息资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成为世界最大的审判数据资源库。
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通过严格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和科学的数据质量校验方法,保证了案件数据置信度长期稳定在99%以上。这一平台自动生成全国各级法院近50万份司法统计报表,使人民法院彻底告别了人工统计时代。运用集中汇聚的司法审判数据资源,各级法院审判工作态势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丰富性大幅提升。通过案件数据和人事数据的关联融合,支持建立起人与案、事与人相关联的信息化绩效管理体系。通过挖掘司法大数据资源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已经形成超过500份专题报告,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探索了司法大数据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司法大数据的海量汇聚、科学管理、高效应用,也为人民法院各类智能化应用提供了深度学习的基础和知识生成的源泉。
●智能化应用促进审判质效提高
人民法院主动拥抱人工智能,针对制约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文字识别、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和语义分析等智能化技术,辅助法官减少繁琐事务、降低劳动负荷、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审判质效。一些初级的智能化应用已经成为法官日常工作的必备工具。
最高人民法院开通法信平台,汇聚各类法律规范、司法案例和研究成果等专业法律信息,面向法官、律师、学者、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按需提供全面、便捷、智能的法律信息检索。同时,服务世界各国司法机关和不同群体,推动法律文化和法治文明交流互鉴。目前,法信平台注册用户达到60万余人,每月查看使用次数100万余次。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发智审系统,自动将所有案件卷宗材料文档化、结构化、数据化,辅助法官一键生成各类通知书、传票、公告、送达回证等制式文书。通过检索、复用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等信息,辅助法官快速生成裁判文书的主要内容。目前,仅河北一地,平均每天就有2000多名法官使用智审系统,一键生成制式法律文书近4万份,其中裁判文书近4000份,减轻了法官30%以上的案头事务性工作。
地方人民法院探索开发多样化智能应用,增强了公正司法的技术保障。比如,江苏法院组织研发同案不同判预警系统,自动分析公诉书和庭审记录,提取案件情节信息,智能预判审理结果,计算法官判决偏离度并自动报警。目前,在试点法院成功预警案件120多起,准确率达到92%。上海法院组织研发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明确不同诉讼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辅助司法人员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和审查证据,统一司法尺度。上海试点法院已利用此系统提供证据指引15653次,发现证据瑕疵点405个。
●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法院跃升
在人民法院智能化建设成效彰显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建设智慧法院既有当前司法工作信息化程度较高、已积累海量司法数据、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优势,也面临一些瓶颈问题。尤其是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实现智慧法院从数字化、网络化向高度智能化跃升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具体而言,应主动把司法领域人工智能的深度应用融入国家人工智能发展大局,做到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以促进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为目的,积极推广人工智能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各领域的深度应用,切实通过智能化应用提高广大法官的办案效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充分研究论证人工智能运用于司法审判的新突破口及其技术攻关方案,全面推动智慧法院的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建设。
在用好做实智慧法院现有系统应用的基础上,还应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实验室的平台作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增强创新能力,努力取得更大技术突破。深入总结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等智慧法院新模式、新程序、新规则,健全完善智慧法院司法制度体系,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引领时代潮流的智慧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体制,促进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更加有效地助推公正司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出更大优越性。
(作者为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