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1月30日电 (记者吴齐强、方圆)日前,为减轻基层负担,黑龙江省明确要求,各部门不得擅自组织督查活动。要求指出,省政府督查活动原则上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不得擅自组织年度计划之外的督查活动;对未纳入年度计划紧急突发事项的督查,要按照归口管理原则,事先征得省政府办公厅同意,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根据要求,各部门推进工作落实主要以调研形式开展,不得随意冠以督查、检査、巡查等名义。日常调研指导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工作落实不下去的原因,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外,在组织督查、调研等活动时要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能兴师动众,不能影响、干扰地方和基层的正常工作。要多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和直插现场的形式,开展调研和服务基层活动,重点帮助基层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