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21日获悉,深圳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获批,并将进入落实阶段。未来,在混改、员工持股、重组、上市等方面将迎来新突破。同时,北京、内蒙古、山东等多地已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分析人士认为,四季度地方国企改革发力将为资本市场注入新活力。
大力推动国有企业上市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深圳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获批。根据发展目标,到2020年,深圳将培育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公司,推动85%以上的国有资本聚集到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以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领域;打造一批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力争形成1-2家世界500强企业和6-7家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2家市值超1000亿元的优势企业集团。
深圳将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属商业类企业将大力开展混合所有制,推动国资与民资、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协同发展,共同繁荣。将探索创新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改革。对于新设立的创投类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进一步放宽个人持股比例。
在资产证券化方面,深圳将实施“上市公司+”战略。依托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业内人士表示,除深圳之外,上海、沈阳也已经启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未来或有更多举措落地。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上海、深圳、沈阳三地不仅将在改革推进速度上抢先,而且将在改革内容上先行先试。一些改革的深水区,譬如地方国企母公司层面董事会、经理层的市场化产生与运行,国有企业薪酬制度与激励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国有资产的全面统一监管,国有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所需自主经营权的放权边界,都将在这些试验区域进行大胆探索。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表示,通过开展国企改革区域性综合试点,实现向面扩散、向难进军、向综合转型的新阶段,将改革从企业综合改革向更大范围、更为复杂的区域性综合改革转变,探索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经验,允许驻三地的中央企业及其他地区国有企业根据综合改革需要,参照执行有关政策,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的良性互动。
此外,北京市国资委近期印发《北京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山东、内蒙古、江西、四川、广东、海南等地混改、重组等举措也正加快落地。
央地重组将成热点
北交所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7月,地方国有企业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成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188项,同比增长37.23%,成交金额476.32亿元,同比增长13.95%;国有企业增资119项,同比增长54.55%,成交金额766.79亿元,同比增长198.78%。
牛牛金融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初至今共发生361起国企并购重组案例,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59起,同比增长501.67%,去年全年共发生153起。从交易对象来看,央企并购地方国企数量共有12起,其中马钢股份和江中药业实控人由地方国企变为国务院国资委,去年同期仅发生4起,且并未发生控制权变更;国资引入民企数量共有44起,去年同期仅8例,而国资入股民企数量也高达49起,去年同期仅5例。
刘兴国表示,今年以来,“双百行动”与“综合改革试点”为地方国企改革注入了新动力,踩下了加速器。地方国企改革正推向纵深,包括从单项改革向综合改革推进,从容易改的层面向较难改的层面推进,从修修补补向脱胎换骨推进。“综改试验”打破了属地原则,央地重组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的热点,也将是推进落实国资监管大格局的一个具体抓手。
中信证券研报认为,国企改革进入自下而上加速推进的新阶段,区域综合改革是给予地方国资自主权的重要抓手。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再次强调支持开展区域综合改革试点,政策利好信号已经明确。
中信证券研报认为,可关注深圳两大改革发力方向:一方面优化国资布局。产业布局向“一体两翼”领域集中;企业布局向头部企业集中;区域布局向粤港澳大湾区扩张。另一方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入股优质民企+引入优质民资的双向混改;在科研院所等领域进一步突破员工持股比例限制;科研收益分成、允许项目跟投等市场化薪酬激励创新。建议关注金融、基础设施、科技、地产的头部改革标兵。关注业务整合、混改深化。此外,非“一体两翼”的地产领域有多家上市平台,或进行资源重组。(记者 刘丽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