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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凝视故乡中审视自我

房蒙的散文集《结庐在人境》首篇是《故乡》。显而易见“故乡”二字之于作者、之于本书有着特殊意义。读完全书,我更是为他笔下的故乡所深深感动。作者在书中称他的故乡为溪坪——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化名——这个地处沂蒙山区的静僻山村,是作者幼年时期生长的地方。这里有着具象的山水风景和生动的乡土人情,饱含着阳光和泥土的芬芳。作者把自己投入到与故乡的关系之中审视、发现和规划自我。比如在《暮色苍茫》中,他写道:“或许我还太过年轻,直到如今也还没有梦到过在黄昏时分回家的情形,而事实上我也从来不是一个幻想在黄昏里衣锦还乡的人。”作者所说的“梦”是对未来念想的一种忐忑;“黄昏”更多的是人生意义上的黄昏。这让人深切地感受到作者对故乡那种赤子般的眷恋。

书中的故乡更多是一个文学象征意义上的场所,是一个已经过滤和淘汰掉痛苦记忆的地方。它装载着作者的生命原点、记忆起点,以及追求“真善美”人生价值观的初始点,潜藏着当初为什么而出发的原始密钥,是随时可以回归的心灵家园和精神栖息地。

作者曾在书中反复提及一顶斗笠,那是在自认为已非小孩子之际,斗胆向母亲申请由自己专门在集市挑选的斗笠,体现着个人自由意志的初步形成。作者在《蓝色翅膀》中专门详细描写了斗笠被风吹走的过程。这在现实生活中本是一件极其普通的事,但作者却一直耿耿于怀。一个人在衡量自己的物件时,首先看重的应该是它们在生活中的意义,这才是最为珍贵、最为本真的生活态度。这顶斗笠其实不再是斗笠本身,已经文学意象化了。这是故乡一段已经消逝不见的美好时光,也是作者个人再也回不去的童真岁月,代表了他对真善美的孜孜追寻。

作者经常在记忆中的故乡穿梭,通过与现实的人和事对比,去体味人间真情,去思考人生的意义。在《肖》一文中,作者通过对比儿子与自己幼年时异曲同工的种种荒唐表现,展现了爱与宽容的力量,让人体会到了生命传承的意义。但有时,成长却也意味着失去。我们这一代人,是典型的“过渡人”和“半截人”。在农村长大却又在城市定居,是根植于土地上的作物,却又在高楼大厦的半空中存活,身处现代工业文明社会,却又饱受农业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浸润。这使得我们的思想行动呈现出明显的矛盾和犹疑特征:讨厌喧嚣却又害怕孤独,享受人间烟火却又渴望精神家园,不愿随波逐流却也不想踽踽独行,思想上坚守传统,行为上却又放弃传统,常常在健身房里挥汗如雨却又很少能够静下心来享受心灵沉思的安宁。所以,作者在自我介绍时写道:“思想开放的行动保守派,乐观旷达的悲观主义者,田园既芜的心为形役人。”在作者看来,那顶落在悬崖半空、被斜坡上的荆棘勾住的斗笠,正是他目前心境的写照。斗笠,这个农耕文化的象征,被风这个时间的具象吹到上下无着的尴尬境地,不正是作者逃离乡野、投身城市,却又对乡村生活念念不忘的画像吗?

面对这种成长和时代困惑,作者在以故乡为具象载体构造的心灵空间中,进行了深入思考。这是与自己的工作生活紧密结合之后的哲学感悟。从藏区高原途中的悲悯,到辽阔大草原上的顿悟,从克孜勒苏河畔的随想,到天荒坪小镇的沉思,都留下了作者思考的印记。《大地》的开头,作者说道:“我也曾于暮色四合时分疾行在乡野的路上,是的,归家的路上。如今还能真切地体会到那种归家的急切,仿佛脚步再慢一些,我就会被拦阻在外面的世界,从此失去走进家门的资格。”通过这本散文集,作者写出生命是从出发到回归再认识、再发现的历程。回归的过程,就是体味爱、发现生活本质的过程。作者笔下的心灵故乡,让人时时能够感受到一种难得的宁静、充实和满足,我相信这源自作者内心的真诚。

一本好书,总能让读者从中看到自己或生活的影子。品读《结庐在人境》,我似乎总能在恍惚中看到自己,也总感觉它是能够安神静气的一杯清茶,含有能够帮助我们苏醒记忆的神奇配方,借助这些记忆密码,也许就能够找到回归心灵故乡的路。(若水)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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