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30日电 著名红学家、中国红楼梦学会顾问、《红楼梦学刊》名誉主编李希凡先生于2018年10月29日凌晨1点52分于家中仙逝,享寿91岁。
李希凡,男,1927年12月11日生于北京通州。祖籍浙江绍兴,原名李锡范,字畴九。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1953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54年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历任《人民日报》文艺部编辑、评论组长、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研究员。全国第二、八届政协委员,全国第四届人大代表,中共十三大、十四大代表。1949年开始发表作品。1954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1954年,李希凡与蓝翎共同撰写关于《红楼梦》的研究文章,这篇题为《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的文章,发在《文史哲》杂志1954年第9期上。文章针对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提出挑战,受到毛泽东主席的肯定,他们被认为是敢于向“大人物”开火的“小人物”,在全国产生很大反响。这就是红学史上著名的“两个小人物”事件。
李希凡的红学研究有一个非同寻常的开端,在之后的研究生涯里,也有丰富的成果,著有《红楼梦评论集》《弦外集》《红楼梦艺术世界》《毛泽东文艺思想的贡献》《京门剧谈》等,主编《中华艺术通史》等。
李希凡曾为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第三版的1974年印次《红楼梦》作序。提倡文学研究走出繁琐考证的泥窝。他认为,文学的研究应把重点放在文学作品对当代的反映和它的思想艺术成就,以及它的意识形态的内涵、特点和对文学史做出的特殊贡献上。
李希凡与已故红学大家冯其庸先生曾一起主编《红楼梦学刊》,权威的红学工具书《红楼梦大辞典》也是由他和冯其庸共同主编的。他还担任过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水浒传》和系列电影《红楼梦》的创作顾问。
冯其庸曾评价李希凡:“用唯物主义的研究取代唯心主义的研究,这是方法论的变革。应该说,《红楼梦》研究成为新的面貌,就是从李希凡他们的文章开始的。”
(本文参考:新华社、北京青年报、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