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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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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

为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连日来,湖南、广东、安徽、河北等多地的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开展了广泛行动。

“顺意海鲜水产店还在卖‘野味’……”2月9日晚,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一名群众的来电举报。

顺意海鲜水产店在当地已经营多年,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公告,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此后,祁阳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林业部门多次到该店上门宣传、检查,要求店主曾某停止野生动物交易。从前期检查结果看,曾某已整改到位,可为何还有人举报?经过深入摸排,2月11日上午,祁阳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再次上门检查。

和祁阳县市场监管局一样,连日来,多地相关部门通过不同渠道,掌握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相关线索并展开排查,采取多种措施,坚决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督促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

2月11日,祁阳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来到被举报的顺意海鲜水产店,发现店里只有少量鱼虾。店主曾某一口咬定,该店早就停止野生动物交易,没有保存野生动物。执法人员提出去仓库看看,曾某却眼神闪躲。他带着大家在离店铺不远的生活小区转了一圈,看了几处仓库和地下室,没查到野生动物。

事有蹊跷。执法人员多番讲政策、说道理,曾某终于道出实情:这些仓库和地下室均为其亲戚所有,而店里的野生动物存放在他自家的杂房里。当他打开杂房大门,地上一堆装满蛇的塑料编织袋映入眼帘。经过清点,现场共有13个装蛇的编织袋,里面装有活体大黄蛇62条、46.5公斤,活体乌梢蛇44条、28.5公斤,曾某也无法提供这批蛇的检验检疫证明和合法来源证明等相关材料。当天,祁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查获的蛇封存。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据介绍,1月26日以来,湖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要求,严禁野生动物进入农(集)贸市场,严禁任何野生动物交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督促市场主办方关停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停止农(集)贸市场活禽宰杀行为。

2月9日起,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厅等六厅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农(集)贸市场、电商平台等开展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进一步加大对电商平台、网站和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督促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的行为。截至2月16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电商平台网站14056户次,督促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12273条。

深挖、严查可能藏匿野生动物的场所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及白云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会同疾控、公安、林业、城管等部门开展核查,发现广州市白云区江村农贸综合批发市场仍有人偷卖野生动物。林业公安人员现场将售卖野生动物的嫌疑人带走调查,随后在其租赁的房屋内查获一批野生动物。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江村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立案调查。

连日来,广东各地市纷纷行动,严格落实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有关要求,加大监管巡查力度,深挖、严查市场内可能藏匿野生动物的场所,以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同时,广东还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依法进行奖励,对有关举报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    

有群众电话举报广东龙川县老隆镇隆东菜市场有人偷偷贩卖野生动物。2月2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该市场一处摊档现场查获棘蛙14只,龙川县市场监管局对此立案调查。1月29日,在广东汕头市区两级市场价格部门联合突击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市中山路一家饭店二楼一隐蔽储物间,发现王蛇6条、水律蛇6条、乌梢蛇17条,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立案调查。

近日,安徽、河北等地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联合合肥海关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截至2月5日,河北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共查获野生动物310头(只)。山西省自1月30日起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截至2月18日,收缴野生动物121头(只)。1月22日以来,内蒙古共查获野生动物相关案件27起,收缴野生动物340头(只)。

健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我国刑法中,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主要规定,集中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包括“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以及“非法狩猎罪”等多个罪名。此外,对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开办交易场所、进行网络销售、加工食品出售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也将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为了打击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刑法还规定了“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前不久,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从严打击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苗生明表示,总结分析检察机关近年来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的办案情况发现,依法准确适用刑法所规定的相关罪名,坚决从严打击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有助于有效保护野生动物,但从加强法律保障和规制来看,还有需要加强的地方,“首先,要从立法层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其次,要完善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并从司法方面坚持从严打击”。苗生明介绍,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都要把好刑法打击的入口关,对于构成犯罪的要坚决打击,特别是对于非法捕杀、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源头”犯罪,坚决从重打击。

谈到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等行为长期存在的原因,苗生明表示,既有法律规定有待健全完善的原因,也有执法司法机关监管力量薄弱的原因,“如果仅仅是从道德层面约束人们不要食用野生动物,效果非常有限,应该从法律层面将其纳入打击范围,这样既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也能保护人类自身”。

(综合本报记者彭波、王云娜、李刚、游仪、史自强、付明丽、张枨报道)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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