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陈炜:今年以来,在多项政策的规范引导下,A股年内回购总额创下新高。而上市公司回购热情高涨,体现出公司管理层对未来业绩及发展的信心,也说明对后市的乐观态度。今日,本报聚焦年内上市公司回购情况,进行采访和解读。
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不断加大回购力度,彰显公司信心。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A股市场有879家上市公司实施回购,已回购总金额达879.28亿元,比2018年同期大幅增长。
8月28日,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郭晓蓓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一家企业最清楚自己的经营状况、盈利预期和股票价值。“回购潮”说明目前有关公司股价已经低于实际价值,而这些公司手里有多余的资金,低价买回股票是很划算的。对于关注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来说,这是个非常明确的买入信号。此外,二级市场股票减少,在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EPS相应提升,会让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更有信心,提高了股票的交易活跃度。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盘和林8月28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回购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稳定股价,维护公司形象;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即公司富裕现金流,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增加每股盈利水平;三是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以及作为反收购的有效工具。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尤其是一些绩优白马股,回购力度不断增强,主要是源于稳定股价,公司管理层认为当前的股价远远低于公司真实价值,一方面自己“低吸”,肥水不流外人田;另一方面是在向市场传递信心。一般来说,回购价格越高、总金额越大,向市场传递的积极信号就越强。许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票时往往称看好公司前景、股权激励等因素,但总的来说,提振股价是A股上市公司回购的最直接动机之一
盘和林表示,上市公司回购,从公司的角度出发,体现出公司管理层对阶段性底部的心理价位以及对公司未来业绩等方面的信心。而从整个市场来看,上市公司对回购的热情越高、越多,说明对后市的乐观态度。从历史经验看,上市公司集体回购往往发生在A股底部区间。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行为,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修改决定》允许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回购本公司股份,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增加股份回购情形。
去年11月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指出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继续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
郭晓蓓表示,上市公司选择回购股份,也有利于不断优化上市公司质量。具体来看,一是改善股权结构。通过回购减少注册资本,相应提高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提高持股集中度,减少股权被稀释的风险。二是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没有更高收益的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将效益偏低的现金置换出去,可以提高现有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三是激励核心员工。一些回购股份用于对核心员工的激励,将短期薪酬激励变为长期股权激励,有助于稳定核心员工队伍,激发人才活力。(苏诗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