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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进入发展新阶段

截至目前,我国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3757家,总市值达58.5万亿元。随着科创板开市和注册制试点稳步推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长期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参与起草了《证券法》,也是最早提出中国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推行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学者之一。近日,74岁的曹教授向《证券日报》记者讲述了他眼中的新中国证券市场“成长记”。

“21岁”《证券法》

见证我国股票发行“三步走”

《证券日报》:在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证券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行《证券法》于1998年12月份发布,经历了三次修正和一次全面修订,目前正在新一轮修订过程中。您曾参与《证券法》的起草工作,对于目前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您有怎样的期待?

曹凤岐:《证券法》从诞生到目前进行新一轮修订,经过了21年。

《证券法》起草是从1992年开始的,当时证券市场本身不成熟,法律体系也不健全。在历经重重困难和不断讨论修改后,到1998年才审议通过。《证券法》对于规范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0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和《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标志股票发行体制正式从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新的发行体制取消了额度分配和行政推荐的办法。当时,参照其他国家证券市场的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核准制下新股定价可选择两种方式,即议价法和竞价法。

在接下来的十几年里,《证券法》经过了三次对部分条款的修正和一次全面修订,这是因为,市场化程度还不够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

2014年,《证券法》迎来新一轮修订,对一审稿、二审稿已进行过审议。目前,《证券法(修订草案)》已提出三审稿,其中最大的亮点是专门列了科创板一节,明确了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从核准制到试点注册制是我国证券市场又一次历史性的跨越。

《证券日报》:当前,很多业内人士呼吁取消证券从业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限制,您对此问题是怎么看的?

曹凤岐:限制证券从业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定是必要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内幕交易、操控市场以及证券欺诈。证券从业相关人员是证券的直接接触者,他们能够提前获知内幕信息,如果不加限制,就能获得优先利益。所以说限制还是对的。

注册制试点

加速推进IPO市场化

《证券日报》:您认为科创板这项重大改革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有何影响?

曹凤岐:科创板非常明确的定位是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包括最先进的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领域。过去我国资本市场也有创业板,但创业板企业不一定都是高新技术企业,而科创板是真正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科创板建设至少有三点值得肯定:第一,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就是真正投资实体经济;第二,让科创板真正变成一个投资市场,而不是投机市场,这涉及资本市场功能的转变;第三,科创板个人投资者门槛比较高,这是对散户的一种保护。

《证券日报》: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将对IPO市场和监管职能转变产生怎样的影响?

曹凤岐:目前,市场各方对科创板有很大期待,尤其是对注册制有很大期待。

试点注册制,监管者职能就要转变。监管者不直接管理发行,而是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转变。如果试点成功,就可以推广到其他板块。注册制试点对于促进我国IPO市场化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注册制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因为注册制也不能保证上市公司质量。在注册制下也有可能出现高价破发的情况,但这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现象。在国外市场,破发的案例有很多。深入来看,破发也并不是说这家公司不好,而是定价不合理。

服务科技创新需多个板块齐发力

《证券日报》:目前,我国已构建起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您认为各板块之间应该保持怎样的关系?

曹凤岐:科创板是专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的一个板块,之前已经有创业板了,为什么要再设立一个?它的区别正是高新技术。在国外的高新技术板块,任何独角兽都可以接受,但目前创业板较难容纳市值重大的科技公司。

科创板和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等共同构建起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各板块需要齐头并进、共同发展,服务科技创新。并不是发展科创板就会让其他板块萎缩了,只不过其他板块未来需要借鉴科创板的一些成功经验。

第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完善信息披露。相信在科创板一定会减少甚至杜绝上市公司造假行为,这一点值得其他板块学习。

第二,科创板的退市制度是“史上最严”的,而其他板块上市公司退市还较少,相当一部分需要退市的公司被并购重组,以及重新借壳上市。不过,这种情况也正在被慢慢扭转。

第三,科创板加强了投资者保护体系,更加强化了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义务和核查把关责任,也值得其他板块学习。(见习记者 刘伟杰)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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