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文化艺术机构、城乡文化艺术团体、广大农民歌手和社会各界和声乐爱好者:
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国函【2018】80号),将每年秋分日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的深切关怀,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是一件蕴涵人民情怀的好事。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彰显“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二是有利于提升亿万农民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三是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农耕文明和优秀文化传统,激励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今年既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设立之年。在这欢庆丰收、欢度中秋、欢庆国庆之际,为弘扬民族声乐艺术、普及大众音乐知识、发现和推出声乐人才、引领和推动我国声乐事业发展繁荣,满足农民群众和广大音乐爱好者的艺术生活需求,在民以食为天-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委会等机构的支持下,由全国中老年才艺之星展示活动组委会、中视台国际文化传媒、神州大舞台(北京)演出有限公司、北京金色大舞台会展中心(筹)联合举办的首届《欢庆丰收 欢度中秋 欢庆国庆--金色大舞台歌手大奖赛》将于2018年9月在京隆重举办。
所以称为金色大舞台歌手大奖赛,因为金色,是麦穗的颜色,象征着丰收,象征着收获;金色,象征着光荣与高贵、财富与地位、象征着辉煌与壮丽、真诚和品格;金色,是中华民族炎黄子孙黄皮肤、黄土地的颜色;金色,更是大自然中至高无上的纯色,它是太阳的颜色,它代表着温暖与幸福,它的能量 照耀人间、温暖你我,它的魅力无穷、光芒四射! 金色大舞台,是欢庆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舞台,是歌唱丰收、歌唱金色的秋天、歌唱大地母亲的国庆放歌台,让我们为农民丰收节放歌!为中秋团圆节放歌!为祖国母亲的生日放歌!
一、 参加对象:全国各地的农民歌手和农村文化艺术团体,各地城乡的歌唱爱好者和合唱团;
参赛者需身体健康,地区性别年龄不限,职业歌手与非职业歌手不限。如果同类别的参赛
选手较多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农民歌手与社会歌手、职业与业余分组、按年龄分组或
男女分组,分别进行比赛和评选。
也欢迎优秀的反映欢庆丰收、反映改革开放成就、歌唱伟大祖国、反映“三农”(农
业、农村、农民)题材的集体舞蹈和模特及特技绝活等节目参加歌手比赛环节转换时插播
助兴表演和颁奖晚会的添彩演出。
二、比赛类别:本届大奖赛以独唱为主,合唱为辅。
1、原创歌曲:不分唱法,不分演唱形式,独唱、重唱、合唱均可。
2、美声唱法:包括各类重唱;
3、民族唱法:包括表演唱;
4、流行唱法:包括“组合演唱”和“乐队演唱”;
5、原生态唱法:包括单人和多人演唱(主唱6人以内,辅助表演10人以内);
6、合唱:包括有伴奏的和无伴奏的多声部的男声合唱、女声合唱、混声合唱(30-60人)。
三、比赛项目:本届大赛,只进行演唱比赛。
总决赛时,除了进行演唱比赛的主赛以外,还需进行副赛,即在不同环节分别进行“‘三农’知识问答”(组委会提供宣传册普及“三农知识”或冠名企业相关知识)和“艺术素质考核”、“表演素质考核”“音乐素质考核”;合唱类决赛的副赛只需进行“音乐素质考核”;原生态类别的副赛只需进行“艺术素质考核”。
四、比赛要求:1、参赛曲目:所选的曲目要求内容健康、风格多样、时代感强、易于传唱。每位选手限演唱1首自选歌曲,新、老、中、外作品均可;
欢迎演唱反映“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题材的歌曲,
欢迎演唱反映改革开放成就的歌曲,欢迎演唱歌颂祖国的歌曲,欢迎演唱原创歌曲作品。
2、曲目长度:参赛曲目的长度限定在5分钟以内。
3、伴奏方式:无论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等类别的选手在参赛时,均采用伴奏带。伴奏带由参赛歌手提供,DAT数码带、CD盘、MD等均可。伴奏带可带有人声伴唱。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的邀请由参赛队或参赛歌手自行解决。
合唱中的有伴奏合唱必须现场伴奏(现场提供钢琴或电钢琴),不能使用伴奏带;伴奏乐队人数不能超过8人(允许使用特色或打击乐器),凡合唱队员兼用乐器者不计在规定的乐队人数中。合唱指挥允许各参赛队外聘,但为了保证演唱质量,每位指挥只能应聘一个合唱队。
4、演唱形式:各类唱法均鼓励形式多样,以增强观赏性;独唱允许伴唱、允许乐队伴奏(不超过8人)、也允许伴舞;合唱允许领唱,并提倡在不违背合唱艺术的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加入表演元素,以利合唱艺术更贴近大众审美。
5、总决赛曲目:农业农村部中国农民丰收节征歌作品一首,报名后将向参赛选手提供该原创作品的歌谱和伴奏音乐。
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演唱的风格特点进行再创作,重唱与合唱参赛者可自行编配和声。
6、总决赛考核:艺术素质、音乐素质、表演素质的考核内容待定。
五、评分办法:1、记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总分100分,按照参赛选手的曲目质量、演唱技巧、台风表演、形象包装等方面的综合效果,作为评委的判分依据。
2、评分办法:演唱比赛采用按评委序号现场亮分的办法。每位选手的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分,艺术素质(表演素质、音乐素质)的得分该项目评委打分,两项得分相加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3、公正机制:大奖赛组委会将邀请具有一定专业资质的音乐专家、歌唱家、作曲家、艺术家、评论家、教育家和中央电视台专业人士担任评委。将制定一套严格而有效的制度来确保大奖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大奖赛监审组对大赛进行全程监督。请公证处对决赛、总决赛评分结果予以公证。团队领队、歌手及评委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赛事纪律。如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奖赛组委会和大奖赛监审组举报。对于违规者予以严厉处罚。
六、比赛程序:比赛分选拔赛、决赛、总决赛三个阶段。
(一)选拔赛:通过选手提供视频或音频进行初选。
(二)半决赛:在北京金色大舞台演播厅进行,只进行演唱比赛。
经过半决赛产生出若干名选手和若干个合唱团队参加决赛。
半决赛将由官方网络录制播出,并在优酷、腾讯等视频网站
长期展示。
(三)决 赛:由官方网络现场直播,并拟在CCTV7播出。
决赛分单项决赛和团体(合唱)决赛,将分别进行。
七、奖项设置:1、各单项类别(原创/美声/民族/通俗/合唱等等)
每个类别设置大金杯奖1名,金杯奖2名,金牌奖3名,金奖6名;
另设置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者、优秀指挥等特别奖项。
2、大金杯奖:颁发万元奖金或等值奖品,大奖杯,荣誉证书;
金杯奖:颁发数千元奖金或等值奖品,金杯,荣誉证书;
金牌奖:颁发千元奖金或等值奖品,金牌,荣誉证书;
金奖:颁发数百元奖金或等值奖品,荣誉证书;
优秀演唱奖:荣誉证书,纪念品。
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者、优秀指挥奖:颁发奖牌、荣誉证书等。
3、全场评出十位“金鼎歌王”,进行大力宣传推广与参加巡迥演出活动。
八、宣传推广:1、开赛前举行隆重的大赛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2、利用数百家网络媒体的合作关系进行宣传推广。
3、“单项决赛”和“团体决赛”结束后,举行“金鼎歌王”总决赛暨颁奖晚会。邀请指导单位、支持单位、赞助企业和新闻媒体出席。
4、颁奖晚会现场官方网络直播及即时互动。
5、根据本届活动的企业赞助情况,拟在CCTV综艺频道或CCTV7播出;或在其他电视媒体播出。
6、多家视频网络常年挂网观看。
7、活动之后的持续活动(歌友会、专家大师公开课等)
8、现场展台、背景板、手提袋、宣传册以及赛后的录像光盘与画册的宣传。
9、CCTV7早七点,二分钟广告专题带采访;CCTV7上榜企业(广告和产品宣传。
10、活动现场广告牌;活动期间市政广告牌对赞助企业广告宣传;
11、赞助企业进行网络新闻50篇,一年之内,内容不限。
12、对本活动和获奖选手的宣传推广新闻50篇,一年之内。
13、新年春节期间面向各地农村的若干场次——
《2019欢庆新春“金色大舞台歌手大奖赛”获奖歌手巡演》。
14、对获奖歌手和十大金鼎歌王进行海内外宣传,邀请参加亚太之夜演唱会。
15、对总冠名企业和单项冠名企业的广告宣传回报将有详细方案。
九、时间安排:选拔赛(初赛):现在起到9月10日前完成(凭音频或视频资料参选)。
半决赛报名:2018年9月11日至13日,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核后下发通知。
提到通知者应立即办理填表等参加半决赛手续。
启动仪式:拟9月18日(星期二)。
半决赛:9月18日至9月20日(星期四)。
单项决赛:2018年9月20日起,连续进行若干场合唱、原生态、美声、
民族、流行五个类别的单项决赛;
团体决赛:9月22日(星期六)。
颁奖晚会:9月23日(星期日)。上午走台合乐联排;下午或晚上电视录制。
十、其他事项:1、参赛歌手或合唱队入选半决赛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简历(3份)。②二寸免冠照片(3张)。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参赛歌曲歌词和简谱(5份)。⑤原创曲目须提供原创者的版权使用证明。
2、进入半决赛的选手在报名或报到时须与组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协议。
3、外地参赛选手或团体(所有选手和一名领队)的食宿由大奖赛组委会介绍,
费用自理,往返路费由歌手或团员自理;北京地区所有参赛者的食宿自理。
4、本方案的解释权属首届金色大舞台歌手大奖赛组委会。
5、本方案未尽事项将以补充规则方式另行通知。
大赛组委会联络处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京朝大厦1139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5号中汇国际文创园
B座二层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