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了,这山头早已闻不到臭味。”指着眼前绿油油的山坡,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浸潭镇白花塱村委会干部向前来跟踪回访的清城区人民法院干警介绍填埋场的最新情况,“最近连日大雨,附近的自然村也没有发现有污水渗透出来,你们看,那山脚下的调节池一直在发挥作用”。
记者了解到,2004年,浸潭镇人民政府在未经土地规划审批和环保验收的情况下,租用该镇18.42亩山地(现属于浸潭镇白花塱村委会管辖)用于倾倒、填埋垃圾。此后12年间,大量生活垃圾不断被送往白花塱填埋场填埋,严重污染了当地自然环境,影响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
检察机关获悉这一线索后,经实地调查,向浸潭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浸潭镇政府停止使用该垃圾填埋场,于2016年10月对该填埋场实施封场措施。检察机关认为,封场措施仍有垃圾渗滤液渗透的可能,遂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7年3月,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浸潭镇政府在2016年7月前建设、使用白花塱垃圾填埋场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被告浸潭镇政府在封场复绿之后,仍然需要对垃圾场进行持续监测,以防止垃圾场再次造成污染周边环境。
作为清远市首宗行政公益诉讼案,自判决生效后,清城区法院就一直密切关注着浸潭镇白花塱填埋场封场后的后续监管保护情况,最大限度地保证周边环境不再受到污染。该院结合法庭驻镇和扶贫驻村工作,安排干警持续密切关注填埋场封场复绿监管工作,通过驻村干警日常走访白花塱村民了解情况,多次组织干警走进填埋场跟踪回访。
近日,该院干警在白花塱村委会干部陪同下,再次跟踪回访白花塱填埋场封场复绿现状。远远望去,填埋场所处的小山坡已经复绿成功,完全融入四周山林和山脚农地的一片绿色中。
村委会干部向干警介绍说,填埋场在封场后便没有了臭气飘出,如今复绿成功,村口“垃圾场”变成山间绿茵。附近从事种植生产的村民反映,在山脚种植经济作物比原来安心了许多。此外,当时的封场方案设置了完整的污水调节防渗透措施,即使近期连日大雨,位于填埋场周边的村庄也没有发现被垃圾渗滤液污染的情况。当地村民对封场复绿的效果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