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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受赠8件清代石刻:包含石座1件 石狮2只等文物

  经专家鉴定,2只石狮为清代文物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圆明园受赠8件清代石刻

  市总工会搬迁时发现 包含石座1件 石狮2只等文物

  本报讯(记者 王斌)1月18日,市总工会与圆明园管理处签署文物捐赠协议,将市总工会在搬迁期间发现的8件清代石刻文物,捐赠给圆明园收藏。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多年来,台基厂三条3号院一直是北京市总工会的办公所在地。“去年年底,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总工会机关向城市副中心整体搬迁,筹备搬迁过程中,我们发现机关院里有两只石狮子、一套5件石刻桌凳和一个石座,疑似是圆明园的流散文物,我们立即与圆明园管理处沟通联系。”市总工会机关事务管理处处长郭峰介绍。

  去年12月,圆明园管理处邀请市文物局专家现场鉴定。经鉴定,其中8件石刻为清代文物,包含石座1件、石狮2只、露陈墩1件、石绣墩4件,其余4件为仿制品石鼓墩,它们均是园林中的配套陈设,但并非圆明园流散文物。“我们希望它们有更好的保存环境,所以想主动捐赠给专业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请专业机构收藏并开展研究,也希望能让更多公众欣赏到这些文物。”郭峰说。

  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研究员刘卫东介绍,虽然此次捐赠的文物不属于圆明园的流散文物范围,但捐赠的石刻文物风格与圆明园中现存石刻风格近似,与石构建筑、园林环境十分协调,“摆放在圆明园展览是非常合适的选择,两者之间没有违和感。”

  市总工会搬迁前的办公地,是东交民巷使馆建筑群中的法国兵营旧址。专家推测,这些石刻文物可能是清末外国军队从其他王府、庄园搬运过来的。

  圆明园管理处副主任李向阳表示,对于此次捐赠的文物,圆明园将进行妥善保护和进一步研究,了解清代石刻文物文化,并适时面向游客展出。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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