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全面部署,就是要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让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如何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一号文件提出,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群众发展乡村产业,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增强主人翁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把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要着力加强一系列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
针对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被弱化、虚化等现象,一号文件提出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县乡村联动,更多资源下沉,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好政策关键在落实。为提高乡村治理效能,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明确了县乡村三级各自的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
县级是“一线指挥部”,不论是贯彻落实“三农”工作任务,还是化解农村各类矛盾问题,县级都是最关键的环节。要加强统筹谋划,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增强群众工作本领。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
乡镇是为农服务中心,是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一号文件提出要充实乡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和比较完备的生产生活服务,使乡镇成为带动乡村发展的龙头。
行政村是基本治理单元,是村民自治的主要载体。一号文件提出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通过县乡村联动,推动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全面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社会稳,国家大局就能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运行总体平稳,但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迫切需要稳住“三农”这块“压舱石”,为做好全局工作赢得主动权。
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农村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必须着眼根本,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一号文件强调要畅通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为更好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下一步要聚焦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提高农村居民的安全感。针对农村各类安全隐患仍然不少、一些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泛滥等现象,要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全面防范和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