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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助力脱贫攻坚

截至去年底,全省贫困县已签订45个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协议,流转节余指标3.18万亩,流转收益84.02亿元

今天,株洲市茶陵县腰潞镇潞理村村民一大早就忙开了。大伙儿趁着难得的晴天,在村前那片宽阔平整的土地上忙活。而1年多前,这片农地还是一片老宅旧屋。这片老宅地变成农田,得益于我省正在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即将农村建设用地“减少”部分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部分挂钩,最终使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如,农村整治“空心房”,使一定面积的建设用地变为耕地,城镇就可增加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

2017年以来,我省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打通,允许贫困地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流转、交易,有效破解“城市建设缺地、乡村脱贫缺钱”难题。

茶陵县2017年和2018年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土地面积分别为2739亩和3000亩,其中便包括腰潞镇潞理村拆旧区土地。这个村先后有37.81亩荒废建设用地被复垦为耕地,并在这片复垦地上栽种了花生、大豆和玉米等农作物。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茶陵县政府先后与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荷塘区人民政府、洣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流转协议,目前共流转节余指标1220亩,实现流转收益2.5亿元。流转收益成为当地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攻坚的重要支撑。

截至2018年底,我省贫困县已签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协议45个,共流转节余指标3.18万亩,实现流转收益84.02亿元。

省自然资源厅表示,我省将进一步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全省全面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将“空心房”整治腾退出来适合复垦为耕地或林地的土地,纳入增减挂钩范围。我省还在积极争取将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拓展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交易渠道,消化全省节余指标存量。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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