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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腾退“老赖”星河湾豪宅

 49岁的李某向贷款公司借款千万用于经营,未如期偿还。申请人向北京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李某名下的一处豪宅由于有案外人居住一直未能腾退。在张贴公告并多次要求案外人自行搬离无果后,朝阳法院执行局法官11日强制腾退涉案房屋。

  用豪宅抵押借款千万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19日,李某向深圳市信安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000万元,为期一年,深圳平安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李某将其自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星河湾272平方米的房产抵押给深圳平安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

  借款到期后,李某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深圳平安担保公司于2015年8月代替李某向深圳市信安小额贷款公司代偿本息共计1030万余元。其后,李某未向深圳平安担保公司偿还本息,深圳平安担保公司以保证合同纠纷为由将李某诉至法院。

  2017年3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某向深圳平安担保公司偿还103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同时明确深圳平安担保公司对李某的抵押房产享有抵押权。

  判决生效后,深圳平安担保公司一直无法联系到李某。2017年6月13日,该公司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房产。

  妻女占房致法院流拍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金雷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发送执行通知,并通过短信系统向其告知相关执行情况,但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出现,也未向申请执行人给付代偿款等款项。法院决定对李某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法官助理孙建军到该房屋张贴了拍卖腾房公告。

  案外人洪女士和齐女士看到公告后到朝阳法院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说明情况,母女二人自称是房屋的使用人,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协商解决,愿意帮助寻找被执行人李某,请求法院推迟拍卖房屋的计划。物业登记信息显示,案外人齐女士为李某的妻子。

  此后,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并基本达成意向,但洪女士和齐女士多次反悔,也未按照司法程序提出案外人异议,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司法拍卖过程中,因房屋有案外人居住且拒不配合,导致第一次拍卖流拍。

  法院对该房屋强制腾退

  7月11日,执行法官在6名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来到星河湾小区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为保证被腾退人的临时居住问题,申请执行人深圳平安担保公司还提前在邻近小区内租了一套139平方米的房屋并预付了租金。涉案房屋内的财产被搬至申请人为其租用的房屋内。

  此次执行花费两天才将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并全部腾退完毕。据悉,法院将对该房屋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用以清偿李某债务。

责任编辑: 修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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