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部4月15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郭承站表示,当前我国核电机组总数全球第二,在建机组全球第一,核技术利用量大面广,核与辐射安全总体形势保持稳定。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将始终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和核安全观,全面推进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我国现有47台运行核电机组、15台在建核电机组,有18座核燃料循环设施,在用放射源约15万枚,射线装置近20万台(套)。郭承站说,我国运行核电机组安全状态良好,在建机组质量受控,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运行。
最近,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公布了全球核电机组2019年综合指数排名,全球411台运行机组参评、65台满分,我国45台机组参评、23台满分,在全球处于较高水平。
前不久,生态环境部印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第三层级355份监督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了现场监督检查执法的模式和尺度,推进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取得新进展。“为落实核安全法要求,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建设,构建了一套接轨国际、符合国情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了一套制度体系。”郭承站说。
新冠肺炎疫情有没有对核电行业造成影响?“没有核电厂因为疫情影响而导致暂时停堆或者关闭。”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汤搏表示,运行核电厂本身担负着春节期间保障电力供应的重要任务,在春节前一段时间,各个核电厂就制订了发电保障计划。现在来看,发电保障计划为疫情期间保证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我国建立了一套自动的监测网络,覆盖了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同时,在重要核设施周边建立了一套监督性监测体系和一套应急监测体系,在全国有1600个监测点,包括水、气、土和生物监测,这些监测数据都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及时发布。”郭承站表示。在长期监管能力建设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已经基本建成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核安全许可管理、核电厂的经验反馈、核技术利用管理等信息系统。
按照核安全法规定,放射性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应与核能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截至去年年底,我国所有在运核电站一共产生了整备好的废物总体积大约1.6万立方米。同时有三个放射性废物处置场正在运行,建成的处置能力为7.6万立方米,目前已经接收处置废物4.5万立方米。”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江光介绍,目前三个运行的处置场正在进行改扩建。同时相关部门和单位也正在开展新处置场的选址,准备在核电发展相对集中的省份选址建设新的处置场。
“从技术上讲,建造一个放射性废物处置场不难,主要还是公众的接受性。”江光说,生态环境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众宣传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监测数据,让大家心里有底。